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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评审方式 提高服务效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投资增减额报审程序,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预算评审部秉承“和谐评审、科学评审”的理念,创新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评审方式,提升评审服务效能。

一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政府投资项目,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先进行预评,预评结果单项工程变更投资额在合同价1%以内(含1%)及多项工程变更累计在合同价10%以内(含10%)的,由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审批;预评结果单项工程变更投资额在合同价1%以上及多项工程变更累计在合同价10%以上的,由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批。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预算评审部根据相关会议纪要出具正式评审报告。

二是对新发生签证变更增减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程变更投资额在合同价1%以内(含1%)及多项工程变更累计在合同价10%以内(含10%)的,由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审批后方可变更;单项工程变更投资额在合同价1%以上及多项工程变更累计在合同价10%以上的,由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批后方可变更。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预算评审部须根据相关会议纪要方可接收评审。

截止目前,共预评审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3个,通过完善评审流程,创新评审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投资增减额报审程序,大大提高了评审效率,化解了评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