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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财政局:创新监督检查模式 提升财政监督效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山西省晋中市财政局:创新监督检查模式 提升财政监督效力

 

  今年以来,山西省晋中市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工作在服务财政经济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效能,在高质量完成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我市会计监督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

      一是创新检查方式,发挥技术优势。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监〔2022〕7号),采取“上下联动、同步开展”的方式组织市、县两级同步推进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第一时间成立领导组织机构,由“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切实加强业务科室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并充分发挥财政专家和业务骨干的技术优势,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充实检查力量,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是扩大检查范围,注重全面监管。在过去的一段时期,我市的会计监督检查都是在省财政厅监督内审评价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工作,涉及范围较小、覆盖面不大。今年以来,我市财政局除完成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的4户检查工作外,按照20%的比例另抽取27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力争在五年内对所有预算单位实现会计监督检查全覆盖。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方面,除重点关注的政府会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财政纪律执行及会计基础规范等情况外,今年“嵌入式”增加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重点(大)项目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三公经费”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进一步拓宽,更加突出全面监管,实现了监督检查成效再提高。

      三是规范检查流程,确保公正合规。为了更好地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前,我市财政局组织市、县所有检查组人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学习,并邀请专家就“会计监督检查过程中注意事项”课题进行了专题授课。在检查过程中,明确要求各检查组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检查程序,保证检查底稿清楚明了,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展开核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切实保障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检查后,严格落实审理、审核制度,对检查底稿和报告进行核对、论证和查缺补漏,完善证据链条,统一问题定性、法规依据和处理处罚标准,确保依据充分,标准统一,尺度适当。

      财政部门将继续稳步推进我市会计监督检查各项工作,通过全面落实查后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力度,扎实有序开展会计检查改革和创新,深入推进内外部监督体系建设,助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积极构建合法、科学、完善、高效的会计工作新秩序,为行政事业单位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