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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财政为中小学班主任待遇保驾护航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教科文科供稿)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班主任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班主任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我省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我市认真贯彻政策,积极落实要求。

第一,今年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的通知》(市教人字〔2019〕2号),要求从2018年9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按照500元/月/班的标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资金由学校依据实有班数,按照每班每月500元、每年12个月的标准核定,由财政纳入学校部门预算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学校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形式支付给班主任。原实施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不再重复发放。

第二,市财政严格按照规定500元/月/班的标准落实班主任津贴,经费预算足额安排,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截至目前市直学校班主任津贴285.6万元已足额下达。

第三,为规范市级教育津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又联合制定出台了《晋中市级中小学班主任津贴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教〔2019〕26号),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班主任津贴使用管理遵循专款专用、讲求绩效、公开透明、依法监督的原则,确保班主任津贴管好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