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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县财政“四措并举”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榆社县财政全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一是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基建周转、基础设施奖补、技术改造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是设立民营企业应急还贷资金。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民营企业应急还贷资金,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三是设立民营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设立500万元民营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继续开展“助保贷”、“小额信贷”融资业务,促进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四是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榆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货币资本金由5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提升了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能力,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