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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扶贫资金支出 确保扶贫项目实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市委、市政府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的安排,为了保证扶贫支出进度年度目标实现。近日要求各有关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扶贫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并根据会议精神对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做好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到位工作。认真分析形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滞留的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到位工作。二是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工作,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组织精兵强将,亲临工程现场,加快项目建设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工程。对竣工的项目,要及时验收,按有关程序抓紧报账。特别是要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没有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的尽快明确,及时办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相关手续,保证完成全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三是合理调度,及时拨付扶贫项目资金。县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优先拨付扶贫项目资金,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拨扶贫项目资金。同时,要和金融机构做好沟通工作,不得压票,以最快的速度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强化责任,按期完成支出指标。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市政府的要求,到今年年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账面余额占当年下达资金总量的7%以下,如完不成要求指标的县,下年度市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视情况,相应扣减扶贫资金专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