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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财政局全面落实民生资金专项整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统一部署,协同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农委、民政、教科、人社、国土、住建、交运、卫计、扶贫、房管、林业、水务、畜牧、农机、农经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2015-2017年中央、省市和县级所有民生类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必要时延伸到村,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检查资金规模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问题多发部门和单位。

    三是群众参与,问题导向。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实行开门整治,广泛收集、敏锐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深入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民生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民生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五是分工协调,统筹推进。强化专项整治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配合,各有侧重,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