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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采取措施 抓好加快财政社保支出进度的落实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抓好市直归口部门支出进度管理


        召开市直社保口单位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工作推进会,市直各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对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工作进行了解读,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对社保资金支出进行了重点强调。一是要求各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会后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单位主要领导,明确落实责任。二是要求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单位的所有资金进行梳理,对加快支出执行进度进行研究,将所有项目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工作。三是各单位要把握重点。对掌握大额专项资金分配职能的部门,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分配下达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对留用本部门的项目资金,要加快项目论证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快落实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进度。五是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工作。各单位是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要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六是掌握5个考核时间节点,抓好支出进度落实。七是督促和指导各县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和支出进度的落实工作。


       二、抓好各县(区、市)财政部门支出进度管理


       下发了《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加快社会保障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的通知》(市财社〔2017〕48号),对各县(区、市)财政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县高度重视,提高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保证全市财政支出进度。对加强县级部门预算批复和支出管理、加强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和支出管理、加强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等提出了要求;三是对各县(区、市)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从今年3月起,市财政局社保科将对各县(区、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两大类支出情况进行按月通报,按累计执行进度由快到慢进行排队,并列入市财政对各县(区、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连续两个月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缓慢和排名落后的县(区、市)将进行重点督导。


(社保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