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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明确了编报目的和依据。为做好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常态化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果,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财资〔2017〕4号)及《山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晋财资〔2017〕17号)的工作要求。


      二是明确了报送时间及内容。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县(区、市)财政部门应按照《晋中市财政局关于编报全市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资产报表编报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资产报表、编报说明和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市本级单位资产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各县区财政部门资产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三是明确了编报要求和口径。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县(区、市)财政部门应在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结合决算报表编报工作,将资产报表和决算报表相同口径机构、人员情况及资产指标进行核对。在编报资产报表的同时,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内容提要》撰写资产报表文字分析报告,反映本部门或本地区资产管理及资产数据情况,并对资产报表和决算报表同口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


(国资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