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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2017年重点推进七项管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对“管采分离”过程中存在的人事、财务管理事项予以解决,落实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定责任。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重点做好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改革,努力实现市场可选、价格可比。积极开展批量集中采购,推进和完善一揽子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集中论证统一审核、单一来源采购集中论证统一公示等制度。

        二是推动预算评审机制的建立完善。强化预算评审结论的实施,通过预算评审和评审结论的运用,真正能减少项目预算的不合理支出,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性,优化项目预算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门部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并对其预算编制的必要程序提出明确的要求。结合项目库建设,扩大评审范围,实现预算评审的动态化,推动财政项目库建设和滚动管理,对于申报进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预算实现“随时申报、随时评审、随时入库”。围绕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增强预算评审工作的计划性,打造预算评审的支撑平台,提高预算评审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是深入推进PPP工作。建立健全县级政府层面工作协调机制,规范财政系统内部业务操作流程,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地业务单位的对接,对财政工作中涉及PPP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和相关股室具体职责进行分工和明确。强化项目识别和前期论证,严格按相关规定充实完善,加强项目的合同履约管理,确保政府支出责任与公共服务绩效挂钩。推动 PPP模式实现全覆盖,每个县都要结合实际并适量开展PPP项目建设。在县级已启动的项目中,评选有典型带动效应以及操作规范的项目作为全市的示范项目,重点推进、重点扶持、重点培养,为全市树立样板工程。2017年市财政将拿出5000万元,用于对示范项目的奖补。

        四是巩固国有资产清查成果。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后续工作,5月底前完成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的核实批复工作,督促单位根据清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调整有关账务,根据清查核实结果,健全完善本级资产管理制度。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相结合,研究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内部工作机制。

        五是积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祁县是全省司法改革试点县,要做好法检两院经费上划工作,市级要做好市级法检两院的经费核定及债务清理工作,为2018年法检两院全部上划省级管理奠定基础。

         六是保障重点经费落实。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机关运转和工资发放,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下达文化、旅游等产业扶持资金。

(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