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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财政局2017年将扎实推进“133民生工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确保人员工资。严格按照“先工资、后公用”的支出顺序,国库资金首先确保工资发放,然后再考虑和安排其他支出,这将成为县财政支出管理的一条硬规矩,并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积极落实各项个人部分增资政策,维护工薪阶层的切身利益。

    二是倾斜脱贫攻坚。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建好扶贫项目库,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林果经济、牛羊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继续推进贫困大学生资助、雨露计划等,努力实现既定的脱贫任务。

    三是倾斜教育发展。按标准到位中小学公用经费,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积极支持实验小学扩建、平遥二中学生公寓楼及8所农村薄弱学校改建等项目,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倾斜社会保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财政政策与就业创业政策配套衔接,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惠及全县弱势群体。

    五是优先医疗卫生。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时拨付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卫生药物零售差价改革,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促进全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六是优先公共安全。按标准足额拨付公检法司、纪检、人武、综治、消防等部门公用经费,支持公安交警装备标准化升级达标,改善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

       七是优先住房保障。做好公租、廉租、经济适用等保障性住房工作,大力支持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积极支持推进货币化安置方式,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管好用好各种贷款资金,支持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精准度。

(平遥县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