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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 积极履责 构建全市财政系统良好政治生态 ——在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巨海

同志们:

为了贯彻好市委、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会的部署,营造好全市财政系统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我代表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讲五点意见。

一、继续坚持不懈地营造全市财政系统良好政治生态

去年,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上完成 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定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到位;党风建设走上正轨,市县两级财政局党组织都能够用党的建设统领全局,思路清晰、方法得当、态势良好;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增强,绝大部分干部职工工作状态良好,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广大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收效明显。全市财政系统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更加优良,廉洁自律意识越来越浓,风清气正的局面初步形成。从监督执纪问责角度看,2016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纪律审查人数大幅减少,基本实现了“零处理”。只有1人受到政纪撤职处分,而且是2015年党纪处分的延续,2015年受处分人数是13人,准确地说,2016年全市财政系统没有再发现和查办违法违纪事件,基本上可以说2016实现了“零处理”。从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看,市局2016年实现了“零信访”、“零查办件”、“零转办件”,2015年是4件信访件、6件转办查办件。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及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看到成绩是为了提振信心和动力,进一步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大的韧劲、更大的勇气管党治党建党;进一步增强执行力、落实力,在坚持不懈中步步深入、善作善成。

二、继续抓好财政改革制度建设,并且要用主体责任落实倒迫制度落实

看到成绩是为了提振工作信心和动力,看到问题则是为了增强工作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是目前的工作常态。从去年的工作情况看,有些财政改革重大专项的制度建设和执行仍有缺项。个别工作还没有完全走上制度化的轨道。有些同志借口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牵涉面广,对某些重点工作拖拖拉拉、推一推动一动、满足于按旧习性办事,政治敏锐性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够,创新性不够。比如,政府采购制度,有的县全年几千万以上的采购规模,只有几百万走采购程序,不能积极推进和落实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再比如预算法的执行和落实差距也不小,预算评审、绩效评审等工作也需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因此,今年我们要把制度建设抓起来,把工作规范立起来,养成按制度办事、按规定办事的常态,用主体责任倒追制度落实。在这里,我们需要把责任讲清楚。不按财政改革部署的制度办事,不立工作规范是政治问题、是领导责任,制定了制度、立了工作规范,谁不按规矩办事就是谁的责任,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制止是监督责任人的责任,不改正是主体责任人的责任,隐瞒掩藏问题,谁隐瞒就是谁的责任,这是常识,推是推不掉的。我们分清责任的目的也是为了尽职尽责。

三、继续营造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工作氛围

目前,干事创新的劲头仍有很大提升空间。虽然大家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怕担责任的意识也出现了增强倾向,导致工作“等、拖、躲”现象有所蔓延。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尽职尽责、推进工作,结果是走向反面,推责躲责,使目的和结果背道而驰。这种倾向我们各级党组应当高度重视,综合应用教育、约谈、激励、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下力气解决。不能任消极情绪蔓延扩展,否则后患无穷,按下葫芦浮起瓢,会导致工作被动、挨打。在最近召开的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上,胡玉亭书记指出,“要坚持从严管理和关心爱护相结合,落实好省、市委制定的支持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市纪委书记宋文斌指出:“要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为营造干事创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做贡献。”财政部门作为各级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当率先垂范,当好领头羊,领会和落实好市委、市纪委的会议精神,率先克服“拖、推、躲”的倾向,营造出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小气候。

四、要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和践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

目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措施和习惯还任重道远。现在的干部队伍主体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的主体,都是在改革开放的大形势大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对党的建设的许多行之有效的优良传统和做法不熟悉、不习惯,基本上可以说长期熏陶在“吹捧和自我吹捧”的工作氛围中。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证明,长此下去,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是十分有害的,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干部的正常成长也是不利的。我们财政部门的各级领导应当早思考、早探索、早实践、争取工作主动。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条例》已经给我们指明了方向。财政部门优良的小气候,离不开党中央制定的政治方向,我们要敏锐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积极践行和探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办法,努力营造优良小气候,为圆满完成当地党委政府赋予我们的使命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五、下功夫解决财政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缓慢、同比增幅较低、重点专项支出严重滞后。2016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季度70%、11月份86%的进度,均不达省厅责任制考核要求。其中,农业、社保、经贸等专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严重影响全市支出进度;12个县(区、市),除个别县在采取了技术性措施达标外,大部分县级财政部门未达考核要求。为此,按照胡玉亭书记指出的纪检监督工作要与重点工作同向发力的要求,市财政局纪检组今年将把财政支出进度督查和考核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财政支出工作是财政预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理财绩效的重要环节,各县财政局和市局各科室均责无旁怠。正是由于财政支出工作难度大,牵涉面广 ,就更需要加大督查力度和考核力度。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在去年底全省财政支出工作会上指出:“对支出进度慢的单位及项目,省财政厅要列出时间表,当年支不了的项目,经报批后及时调整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省财政厅要安排专门力量开展督查,督促市县两级列出支出任务分解表,把支出责任传导下去。”市财政局纪检组今年将在局党组的支持配合下,建立财政支出季度碰头例会制和月度支出情况通报制,对各县(区、市)财政局和市局各科室进行任务细化分解,对连续三个月预算支出进度缓慢和排名落后的县(区、市)和科室将进行约谈并点名通报,对约谈后仍未改进的将提请市政府进行通报。约谈和通报是为了落实工作,落实工作是为了避免被问责。省政府已经明确了问责机制,即: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执行的主体,对执行结果负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过程负责,对不按进度拨付资金或资金支付超过办理时限的,向相关财政部门问责。我们财政部门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不拨资金而是拨不出去,那么我们就应当履行资金拨付的督促职能和报告职能,制定制度主动地及时地约谈、通报预算执行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各县(区、市)财政局派驻纪检组有必要积极参与,希望各县(区、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能正确理解“两责三转”的内涵和实质,积极履行“督促执纪问责”职能,为推动驻在部门重点工作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