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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加强“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情况的调研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罗红梅   常振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的实施方案》(市财预〔2017〕46号)文件精神,按照机关局党组的安排部署,我们选择太谷县、介休市、灵石县和左权县四个县、市及所辖部分乡镇和村,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走访和统计调查等形式就“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情况选择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情况

(一)基本情况

加强“三基建设”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论述,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主动担当、认真履职,积极配合组织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全力以赴做好“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工作。为保证“三基建设”的推进落实,市财政局迅速成立“三基建设”工作领导组,乔金国局长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总体把握、精心部署,对“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工作负总责,张进波副局长、许孝平副调研员担任副组长靠前指挥、具体指导,力保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及时准确落地。全局相关科室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找准“三基建设”切入点,按照“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范围、标准,做好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

(二)经费投入情况

按照省、市“三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财政投入保障范围和标准,对照涉及财政投入保障的16条任务,逐条进行梳理,目前相关政策已全部兑现,省级资金全部下达、市级配套资金全部落实。经统计,截至7月底,市财政已落实到位省市两级“三基建设”资金3821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8232万元,市级资金9984万元;各县(区、市)按照省、市 “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的有关要求,及时拨付上级资金、足额安排本级配套资金,做好经费投入,县级共安排配套资金14522万元。

(三)各县(区、市)好的做法

1、领导带头,主抓落实。

祁县年初,县委安排开展了“三基建设”大调研,县委书记吴文胜带头领题,就晋中市委确定的“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各乡镇党委书记,各城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县直工委、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领题,组成14个课题组,确定了14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调研“三基”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举措。

平遥县于5月24日,书记、县长又主持召开10部门协调推进会,专题研究落实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着力解决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问题,力争全县16个社区场所面积全部达到200平米。

灵石县为找准找实“三基建设”工作安排中的各项任务,县委及时对各乡镇、各城区、县直各单位在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96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找准了“三基建设”经费投入方向。

2、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村级组织场所建设。

太谷县大力开展村级活动场所达标升级工程,明确3年实现“活动场所高标准、使用管理都到位”的目标,确定了77个 (73个村级、4个城区)组织活动场所作为首批示范点,严格按照《太谷县农村组织活动场所提升标准》的“15条”细则进行打造。2017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均达到10万元。比上级要求多配套107万元。

左权县近年来不断加大对乡镇和村级组织的财政投入,有力地推动了乡镇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为提升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2016年,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50万元,在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范围内,为十个乡镇各购置公务用车一台,进一步改善了乡镇的办公条件;安排置换债券资金150万元,用于支付麻田镇、拐儿镇办公楼工程欠款,有效的改善了乡镇基础设施。2017年,配套资金497.35万元,用于村级管理费提标支出。2017年遴选的十个试点村的规划项目上,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

榆社县对困难支部从留存党费中给予支持。在社区,今年确保广生社区年底入住,力争5个未达200平米的社区采取借用、租赁等措施全部实现达标。在农村,去年投资400余万元新建40个、维修25个村级活动场所,今年新建6个,维修2个村级活动场所。去年,市县投入20万元为每个乡镇解决了冬季取暖的问题,“五小工程”也有了很大的改善。社区聘用12名工作人员分别进入社区“两委”,月工资2555元(含五险,无住房公积金)。同时还将“三基建设”的资金纳入到绩效考评范围。

3、及时安排预算、拨付资金。

榆次区对省市资金都按照要求及时下达,区级配套资金按照承担比例列入预算。在支付过程中,除有些是年底结算外,其余资金按照实际进度支付。

介休市为进一步做实做好“三基建设”工作,2017年,我市本着围绕核心、集中财力,全面提升我市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的宗旨,足额将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基层人员补贴等“三基建设”方面的投入列入了年初预算,确保了我市“三基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寿阳、昔阳、和顺也全部按照省市“三基建设”的范围和标准,安排县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情况

经统计了解,目前11个县(区、市)除寿阳和和顺两县外全部实行“乡财县管”,有关运行情况是:

太谷县2016年预算安排乡镇机关运转经费大乡镇25万元,小乡镇20万元。2017年提高乡镇运转经费标准,每个乡镇安排50万元。项目经费年初根据实际需要足额列入部门预算。

平遥县乡镇人员工资经费由人社部门审批后随全县统发工资系统按月统一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采取核定补贴标准与总量,倾斜条件艰苦偏远乡镇,坚持按劳分配,建立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紧密联系的分配机制,按月拨付的发放方式。公用经费部分从2017年起县财政按每乡100万元(含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预算,保证乡镇正常运转。

介休市乡镇人员工资按照人社部门的批示按月实行工资统发;公用经费按照分档定额标准进行保障,具体标准为:一类乡镇定额标准114万元/乡(镇)/年;二类乡镇定额标准80万元/乡(镇)/年;三类乡镇定额标准50万元/乡(镇)/年,主要用于乡镇日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汽车经费、办公取暖费、食堂事务支出及临时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乡镇发展规划,结合县级财力状况,按照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按项目进度安排相关经费。

寿阳县未执行“乡财县管”的管理体制,乡镇一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公用经费按照行政人员0.7万/人、事业人员0.5万/人的标准予以安排,项目经费乡均40万元安排。

昔阳县人员经费财政全额保障,12乡镇公用经费共计307万,平均每乡镇25.58万元

和顺县未执行“乡财县管”的管理体制,县财政预算内的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全县共有10个乡镇,其中有煤乡镇4个按每乡(镇)防火经费5万元、环保经费1万元、财政所经费1万元列入年度预算,无公用经费和取暖费;无煤乡镇6个按每乡(镇)编制人数3000元/人/年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按每乡(镇)防火、取暖费共15万元、环保经费1万元、财政所经费1万元列入年度预算。

左权县(1)公用经费308万元。按定额标准足额安排到位,其中:①定额公用经费180万元。从2016年起按在岗人员4200元/人/年×测算系数测算,较2015年每人每年增加600元。其中:一类地区系数按1测算,即:4200元/人/年,是县直单位的1.75倍;二类地区系数按1.2测算,即:5040元/人/年,是县直单位的2.1倍;三类地区系数按1.4测算,即:5880元/人/年,是县直单位的2.45倍。②乡(镇)政府办公取暖费30万元。寒王乡、龙泉镇、辽阳镇三个产煤乡镇按实有在岗人员500元/人/年测算,其余七个乡镇均按实有在岗人员1000元/人/年测算。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6万元。按改革后公车保留数及保留车辆类型定额标准测算。①乡镇书记、乡镇长按2.5万元/车/年,每个乡镇安排5万元;②一般公务用车按2.3万元/车/年测算,每个乡镇安排2.3万元;③下属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按照实有在编在岗人数每人每年1000元测算,乡镇事业人员136人,安排13.6万元。

榆社县公用经费按照在编在职每人每年5500元的补贴标准发放,每个乡镇配备两辆公车,按照每辆车三万元的标准执行,人员经费按照每人的工资标准保证每月足额发放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县级资金配套存在困难,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市)对“三基建设”非常重视,把“三基建设”当成一项重要的钢需支出,但是,随着保障范围和标准的增加,财政负担也在加大,鉴于目前县级财力不足等因素,大部分县(区、市)出现资金困难。今后需县委、政府及县级财政部门既要合理整合资源、着力解决目前工作中瓶颈性困难和节点问题,又要放眼长远,统筹规划,从健全制度推进改革入手,建立对基层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同时也向省级争取转移支付支持,减轻县级负担。

2、“三基建设”资金保障落实有待进一步科学合理。为确保“三基建设”资金的落实,省市两级对“三基建设”财政保障出台了统一政策,制定了统一的标准,但是具体到基层,由于行政村所辖自然村个数、人口、面积差异较大,各行政村工作量有别,经费实际需求不一,村均转移支付的安排存在不合理。建议在确保总资金量不少的基础上,县级在下拨资金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到资金的合理分配,合理使用。

另外,对“三基建设”资金,各级财政安排下达资金后,在资金的实际使用过程中有些是年底才予以结算,这样势必会影响支出进度。建议考核支出进度是对“三基建设”予以区别对待。

3、“三基建设”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对“三基建设”现状还没有一个清晰、全面、准确的概况,掌握政策不是很熟悉,基础数据不全面,不系统。基层党建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金额较大,是否能真正发挥实效,能否真正将该笔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会不会发生铺张浪费现象,还没有有效的管理办法。

建议各县(区、市)对“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资金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科学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确保资金真正发挥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