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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完善财政政策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田玉生 

2016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全市“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目标,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增加脱贫攻坚投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我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

一、创新完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2016年市本级用于扶贫项目资金12732.8万元。分用途划分为七个大的方面,一是农林水方面投入4295万元,用于贫困县农业基础实施和农业产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85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等方面建设补助,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公司注入资本金2808万元,承接我市“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项目资金;四是教育方面投入1537.5万元,用于解决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及贫困生免学杂费;五是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投入2172.3万元,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老年特困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六是农村环境治理投入260万元;七是文化、科技方面投入610万元;八是扶持昔阳电子商务项目资金200万元。

(二)组建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顺利实施

我市“十三五”共有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人口19350人和需要同步搬迁的5000人。市级于20163月设立承接投融资主体(晋中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从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注入资本金2808万元,市财政配套注入资本金2808万元。2016年承接省扶贫公司易地扶贫搬迁资金9211.01万元。

在《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晋中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办发[2016]58)行文下发有关县政府。一是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资金偿还办法。政府债券资金、专项建

设基金、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实行省、市、县财政三级负担,省政府出台的《办法》,明确了省与市县的承担比例,未明确市与县的承担比例,市与县承担比例,要求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根据各有关县的财力状况及搬迁任务,确定了我市的偿还办法。建房及配套设施补助资金负担办法,国定贫困县的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全部承担;有搬迁任务的省定贫困县的补助资金,省政府下发的《办法》是省级财政承担70%、市县财政承担30%,我市明确了市县承担部分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县级财政不承担;有搬迁任务的非贫困县的补助资金,省政府下发的《办法》是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财政承担50%,我市明确了市县承担部分,市县财政各承担一半。经匡算“十三五”期间预计需市级财政承担偿还13256.286万元。

(三)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意见》下发后,我们按照省政府“意见”精神,结合晋中实际,起草了《晋中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办发[2016]57)行文下发有关县政府。一是项目权限下放到县级。市级和贫困县政府要分别按照“管总量、管任务、管监督”和“管结构、管项目、管实施”的原则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对以往的项目申报、归口管理、牵头部门等机制要进行调整。1、市对所有用于4个贫困县的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原则上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直接下达到县,由贫困县安排使用。市级各涉农部门不再组织申报项目,不得戴帽下达资金,不限定资金具体用途,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2、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资金及补贴、救济、应急类资金外,在不改变资金大类用途的基础上,允许资金整合县适当打破归口管理界限,对各渠道下达的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资金整合县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需要自主确定牵头管理部门,不要求完全与原有的归口管理部门一一对应。二是重点倾斜。“十三五”期间,市级涉农部门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直补资金、应急救灾等具有特殊用途的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当年本级预算和上级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都要向4个贫困县倾斜。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亿,用于精准扶贫。

(四)撬动社会资本,推进金融扶贫

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搭建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在贫困县建立服务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7403万元。

(五)加快支出进度,高效利用结余结转扶贫资金

全市共结余结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亿元,到年底,除当年下达的902万元外,其余资金全部安排使用,资金留存只占当年资金的7.5%

二、精准使用扶贫资金,脱贫效果明显

(一)着力实施“六大工程”

一是特色产业工程。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全力推进。全年产业带动脱贫2.9万人,带动贫困人口增收1820元。不断壮大特色农业。在4个贫困县建成35万亩以上优质核桃示范园,覆盖贫困人口3.89万。以贫困县为重点,全市新增设施蔬菜面积1.13万亩,总面积达到52万亩,新发展果园1.94万亩,总面积达到97.5万亩,新发展中药材5.02万亩,同比增45.9%,种植优质小杂粮20万亩,发展双孢菇350万平米,不断增强带动能力。通过“龙头企业+家庭畜牧场”模式,扶持贫困县发展养殖业。积极推进光伏扶贫。正在并网和建设的共有51个村级光伏电站、135兆瓦企业集中式光伏电站、500座房顶式光伏电站,覆盖贫困人口4000人。建档立卡

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平均增收3000元。以光伏扶贫为切入点,探索财政涉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及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从中获取资产性收益。鼓励发展电商产业。出台电商发展扶持政策,开发区、介休、寿阳、昔阳电商产业园初具规模,“粮易模式”全省推广,带动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二是易地搬迁工程。省下达我市易地扶贫搬迁4833人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33人,同步搬迁600人,8个点竣工,竣工率67%,竣工人口1328人,完成投资11649万元,投资完成率67.95%

三是生态补偿工程。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184个,涉及农户4195户,其中贫困户3425户,吸纳贫困人口1.1万人通过劳动所得增加收入;用好国家生态公益林、生态护林员等政策,新增管护岗位60%以上由贫困人口承担。

四是培训就业工程。考入二本B类以上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考入中职、高职学生每年每人补助2000元,连续扶持两年,已累计发放资助金6002.9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考入二本B类以上大学生656名。为335309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杂费,9555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金1118.61万元。享受免学费中职教育学生62510人次。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1548.85万元,资助幼儿30977人次,确保了各类应资助学生全部资助。在4个贫困县完成就业培训1850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200人,提高贫困农民增收致富本领。

五是兜底保障工程。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年由2728.9元提高到3016.8元,为3399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6596.5万元,月人均补助176元。加强特殊群体关爱,为14072名残疾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孤儿等发放救助补贴金1171.5万元。

(二)着力补齐“两个短板”

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硬环境”。以4个贫困县为重点,大力实施交通精准扶贫项目,投入2.3亿元,改造农村公路294.7公里。投入8620万元,在全省率先启动小水网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受益人口8.1万人,完成了榆社、左权、和顺3个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投入10.39亿元,推进电网建设,完成了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机井通电改造等工程,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

不断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贫困乡村发展“软实力”。健康扶贫上,与贫困人口全部签订了服务协议,对15628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门诊慢性病补偿比例提高10%,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偿比例提高2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产妇在县域内实行免费住院分娩,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选择20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将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个人支付比例降至10%,并免除其中的13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手术治疗费用;将贫困精神病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将医保扶贫对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10000元降到5000元。文化和信息扶贫上,建成县级非遗综合传习中心6个,并向社会免费开放,11个项目申报文化部举办的“20172018年对港澳文化交流”品牌项目。完成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36283户,实现了“村村通”向“户户通”跨越。科技扶贫上,实施贫困村科技带头人“千人培训计划”,普及推广科技知识。派驻农业科技扶贫工作团队,11个“三区”人才承担的省农村技术承包计划项目启动实施。

                   (作者单位:晋中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