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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财政局2017年工作思路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杜瑞明  杨建梁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入挖潜增收,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确保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努力为全县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按照上述要求,2017年主要完成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加强征管,培植财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一是紧盯目标,加强目标分解精准化。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资料库建设。二是凝聚力量,发挥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推动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强化征收合力。三是加强管理,努力缩小征收盲区,强化经济税收监测,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逐项梳理征管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减少跑冒漏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四是积极落实政策性减税政策,挖掘股权交易税收,引导外地税源回流,严格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2017年努力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11.9亿元,增长6.09%,力争完成奋斗目标任务12.2亿元,增长8.77%。

(二)强化重点税源培植。完善资金扶持政策,落实减税减费政策,拉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一是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操作办法,简化资金审批手续,防止企业资金链断裂,支持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二是关注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投产,尽快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坚决落实各项惠企财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努力培育稳定的税源。

二、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

(一)筑牢民生保障网。一是从预算编制入手,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盘活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整合各项专项资金,增加可用财力用于保重点、保民生。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精神,大力缩减 “三公”经费支出,保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整合各类资金来源,统筹平衡财力状况和支出需求,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支农支出需要,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各项扶助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落实住房保障资金配套支持,着力扶持各项惠民利民资金项目,落实好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和“微民生”工程实施等各项民生资金。四是重点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落实县级科技创新支出。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构建务实管用的财政扶贫体系,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贫困户,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多举措确保全县脱贫攻坚战役的胜利。

(三)支持生态建设。围绕县委政府“六大发展”战略,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民风好的幸福灵石目标,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功能覆盖城乡的基本生态网络。落实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和“黄标车”淘汰政策。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增强

生态保护修复能力。

三、着力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优化财政职能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完善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单位预算执行规范管理,全县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要全部公开。

(二)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用款计划审批,提高直接支付比例,继续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三)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步伐。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试点目录,在政策层面上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和支持。要完善从专家服务(咨询和研究)、工程建设、公共安全、后勤保障、中介服务、政府服务外包等六大方面全面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切实完善“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预算编报、组织采购、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流程。要制定出台监督办法,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等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降低购买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阳光工程、阳光操作,提高社会公信力,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积极创新融资机制。一是要积极采取措施,创新、规范构建PPP模式等多种融资渠道,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借力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减少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方式,落实好创新驱动的财政政策,逐步提高贷款贴息、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方式的扶持比例,推动财政资金由“拨款”变“投资”、由“资金”变“基金”、由“补助”变“奖励”、由“单一渠道”变“多种渠道,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杆杠作用。

(五)继续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改革。要积极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三个同步”的要求,即绩效目标申报与预算编制同步、绩效目标审核与预算审核同步、绩效目标批复与预算批复同步,对绩效目标实行常态化管理,逐步全面推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和《灵石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案》的要求,全面细化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建设体系,加强单位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四、着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理财水平

(一)切实硬化财政监督的执行管理工作。2017年我们要围绕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会计法规制度、收支两条线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评审规定、票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开展对基层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财政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按照《财政内部监督办法》、《灵石县财政督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和强化内部监督力度,重点对有独立财务的有关股室及直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开展“两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被检查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检查清单,依法开展检查,并将除涉密外的检查结果予以公开,加强检查结果运用,规范财经行为。

(二)切实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好《灵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科学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决策和监督管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并履行好财政资金项目在基本建设中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二是提高评审效率和评审质量。

(三)抓好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对全县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和继续教育的服务工作,切实组织开展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对执行新《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以系统为主的财会人员的各类专题培训等。要切实加强会计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县财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出台相应整改方案,并以县财政局文件下发各单位执行。继续推进“打非治违”,规范记账行为。

(四)抓好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经营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使资产清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标准和项目的实时控制和监管,随时完善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的动态管理、信息共享。继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要结合出台的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严格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流程,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要公开招投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进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社会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有序操作,快捷高效。规范出台《灵石县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以及具体的实施细则办法,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继续简化流程,项目的采购审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要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单位的采购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政府采购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五、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机关建设水平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不断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重点环节和重要工作的落实。一是落实廉政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党纪法规。三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上下班、请销假、学习、会议、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文明用语、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杜绝“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

不良现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作风。

(二)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学做结合,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本领恐慌感、能力危机感,聚焦《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等重点内容,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理论、专业本领、实践经验,保持干事创业激情。学要出成果,做要出成绩,提振精神状态,提高干部能力水平。

(三)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后续整改和完善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把文明创建与促进财政增收、促进民生发展、促进改革创新、促进职责监督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促进依法行政、科学理财、文明办公,有效推进财政工作持续、跨越发展。建立常规化的创建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目标,落实人员,形成全局上下文明创建工作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作者单位:灵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