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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下的财务核算形同虚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典型案例

柳志华

一、背景材料:

XXX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22日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企业设计生产能力年产产品500吨,建有六条主要生产线。公司经营较为稳健,资产规模和经营效益逐年增长,生产条件和管理逐步完善良好。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0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412万元,流动资产260万元,销售收入207万元,实现利润-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晋中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6年7月对该公司2015年财务收支、会计核算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已检查完毕。

二、违规问题

1、公司现金库存严重不实,期初期末现金余额较大。XX公司账面显示,2015年期初现金余额106.70万元,期末现金余额为87.84万元。全年借方累计发生1457.25万元,贷方累计发生1476.10万元。实际情况是公司登记入账的现金主要是以公司法人个人银行账户存放,且有部分大额定期存单也在公司法人个人名下,另外其银行存款发生额中有多笔系公司与公司法人个人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

2、以个人名义进行民间借贷,记入公司账目。XX公司在资金周转困难时,由于银行贷款审批时效较长,无法及时解决资金困难,公司法人则以个人名义通过民间借贷公司借款650万元记入公司账户,于当年归还并支付4.77万元利息,原始票据中部分借款单据为复印件,支付利息无利息费用发票。以个人名义为公司借贷资金,首先不符合公司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其次是导致会计核算的不合规,财务信息的不真实。

3、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核算不规范。在查阅XX公司财务资料时发现,该公司基础工作较弱,常规性错误较多。一是在设置会计账务时未按照规定设置日记账、明细账。比如: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未按银行账户分项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而是将基本户、一般账户、储蓄存单、对公活期存款账户合并记录在同一个银行存款账户;在建工程明细账、无形资产明细账、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均未设置二级明细进行核算;公司将生产成本的二级科目“在产品”作为一级科目进行核算。二是擅自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直接以全额确认收入,未按资产的使用寿命平均分配,逐年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资金时未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是先记入递延收益,并于当月将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根本无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三是未按固定资产实际账面计提折旧。多年来一直每月计提折旧1.94万元,未按照固定资产实际增减情况进行核算计提。2015年公司新增固定资产,一直未计提折旧。四是从2011年起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一直未进行摊销。上述问题均是未按会计制度进行财务处理的表现。

三、检查思路与方法

检查组对企业财务总体情况进行掌握,重点关注账簿设置、科目应用、核算情况。从会计凭证入手,逐项审核原始凭证,从而发现财务核算上的问题。同财务及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整体运行情况,在了解了公司的运营及财务状况后,我们进行综合分析,考虑到公司为民营企业,我们将检查切入点确定为银行账户及现金的管理。在发现其现金账期初期末金额较大时,我们以此为线索,由专人负责核对银行对账单,查验库存现金,经与公司账簿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发现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四、违规动机和原因

1、公司在对资金的管理上相当松懈,公私不分。无视公司制度和财务制度,财务人员形同虚设,完全在公司法人的授意下从事财务工作,已不能正常履行公司制度下财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其根源就在于民营企业管理层对公司产权划分不清,在思想意识上仍然按照原来的小作坊模式开展经营,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度,公司发展尚未走上正轨,这势必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日后的壮大发展。

2、公司内部会计控制意识淡薄,执行不力。从公司内部来看,主要是因为公司法人及财务人员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内在动力引起的,财务由老板单线控制,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从公司外部来看,多年来,公司虽接受过其他部门的检查,但均未因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不健全,执行不力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因而公司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能适应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3、财务人员定位有偏差,知识更新不及时。一是财务人员把对财务工作的认识定位在交待企业老板的角度上,而不是定位在为企业负责,为职业负责的角度上,所以在账务核算上较随意,基础工作较差。二是学习不够,知识更新慢,从事财务工作“吃老本”,公司地处县城,财务工作与外界接触较少,参观学习较少,比较封闭,财务人员都是老带新,一些财务核算的老办法被沿用下来,另外,除税务部门外,基本没有其他部门对财务进行监管。所以,一些财务核算上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存在,甚至在检查人员指出该问题时,财务人员还一脸茫然,自认为自己沿用老会计的做法,怎么会错呢?所以该公司财务人员亟待学习,提高自己的财务核算能力。

五、教育与启示

 1、民营企业的单一产权往往表现为封闭的家族持有企业股权,不愿接受外界的参股,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这种封闭的产权在发展初期具有较高的效率,它有助于节约管理成本,减少企业内耗,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公司经营中的弊端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甚至已成为公司治理发展的绊脚石。

 2、要从普法的高度,加大对企业负责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并建立企业负责人学法守法的监督考核长效机制,促使企业负责人认真落实“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法定要求,自觉履行单位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进而提高企业负责人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水平。

3、相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为民营企业经营者“充电”。促使其树立创新思维和创新管理,克服经验主义,超越昨天,开创明天。要使民营企业经营者确信,财务信息的真实透明和正确披露,是企业诚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加强经常性的财务管理则是这一基础的前提。

4、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一是要从思想认识上加强教育,培养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二是要从业务知识上加强培训,尽管每年财政部门都会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但在县级基层,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知识更新还很不尽如人意,还应采取多种措施,从实际应运出发,真正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各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企业财务核算及管理的指导,多开展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帮助和培养民营企业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由家族式企业发展而来的公司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财务管理。


(作者单位:晋中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