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2017年总决算分析
2017年晋中市财政总决算编审分析报告
2017年是全面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的攻坚之年。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思路要求,认真研究宏观形势和经济发展政策,紧紧围绕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谋篇布局,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推进。一方面加大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另一方面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着力点,在增收节支、理财用财上寻思路,在托底民生、支持发展上找突破,在深化改革、提升管理上求创新,为实现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更好的财政服务和支撑。
第一部分 晋中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上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供给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有机结合,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新动能转换、新产业壮大、新业态培育、新模式创新为抓手,全面实施“四大战略”,突出“八项重点”工作。全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进一步扩大,市场活力不断释放,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一、突破——主要指标总量创历史新高,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地区生产总值接近1300亿元,创历史新高。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2014年-2016年均徘徊在1000亿元-1100亿元之间,2017年达1284.9亿元,较上年新增193.8亿元,创历史新高。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接近500亿元,达历史第二高。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77.3亿元,同比增长4.3%,总量仅略低于2012年的480.9亿元,较2016年大幅增加103.0亿元,达历史第二高。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600亿元,创历史新高。201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7.3亿元,同比增长6.7%。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2013年突破400亿元,2014年突破500亿元之后,2017年突破600亿元,创历史新高。
财政收入接近120亿元,创历史新高。201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00亿元,达115.1亿元;2014年达117.5亿元;2015年、2016年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回落至 100.2亿元、100.8亿元;2017年大幅回升,完成118.1亿元,同比增长17.1%,创历史新高。
投资总量首次位居全省第2位,创历史新高。2017年,国家统计局确定山西省为全国唯一投资统计改革试点省份,根据新口径统计方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641.2亿元,同口径比较增长6.0%,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占全省的比重达11.2%,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位次由前几年的第5位、第6位跃升至第2位,达历史最好水平。
二、平稳——主要指标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发展的韧性明显增强
经济增长稳。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0%,增速较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近四年来,在经济新常态的发展环境下,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保持在5%-7%之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市场物价稳。2017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7%,低于3%的调控目标。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七升一降”,食品烟酒类同比下降0.4%,其他七大类均呈微上涨态势。
就业稳。2017年,据市人社局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0.0%;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6%,低于4.2%的调控目标。
三、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加快集聚
(一)从三次产业看,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第三产业增长较快。2017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111.4亿元,同比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595.2亿元,同比增长4.4%;第三产业增加值578.3亿元,同比增长8.1%。第三产业增速高于上年2.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拉动力快于第一、第二产业。2017年,全市第三产业拉动经济增长3.8个百分点,拉动点数高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拉动力之和1.6个百分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第三产业贡献率大幅提高。2017年,全市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3.0%,比第二产业贡献率高30.9个百分点,较上年贡献率提高11.7个百分点,贡献率高于全国4.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
(二)从农业生产看,特色种养业快速发展。近年来,在保持传统农业稳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特色种养殖产业,如左权的万亩中药材基地建设、榆社的5000亩玉露香梨、榆次的鹌鹑、介休的肉鸽等。2017年,全市粮食产量176.1万吨,同比下降4.5%,为历史上第四个高产年;中药材产量6607.8吨,增长47.9%;梨产量22.6万吨,增长12.0%;食用菌产量3.6万吨,增长37.7%。2017年,全市鹌鹑饲养量达100万只左右,肉鸽达50万只左右。特色种养业快速发展,对增加土地单位产出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农林牧渔业总量的提升和农民的增收提供了保障。初步测算,2017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3.4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林业、牧业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6.4%和5.3%。
(三)从工业转型看,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
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快速成长,成为拉动全市工业增长的主要动力。2017年,吉利汽车、东方希望铝业、晋能光伏三大企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19.8亿元,同比增长5.3倍,共拉动全市工业经济增长4.22个百分点。
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产量快速增长,粗放型产品产量下降。2017年,全市汽车产量8.6万辆,同比增长6.3倍,其中新能源汽车从无到有,产量1.1万辆;氧化铝产量173.3万吨,同比增长2.3倍;光伏电池从无到有,产量1.72万千瓦。2017年,全市原煤产量同比下降4.6%,洗煤产量同比下降1.8%,钢材产量同比下降40.5%。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不断成长。2017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为4.2%,拉动全市工业经济增长0.7个百分点,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同比增长44.0%,新能源产业同比增长31.7%、新材料产业同比增长16.8%。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9%,拉动全市工业经济增长0.3个百分点,特别是医药制造业在广誉远国药的带动下,占高技术产业比重达94.5%,是拉动高技术产业增长的主要动力。
(四)从投资方向看,优质供给加快增长。
二、三产业投资增长较快,比重提高。2017年,全市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0.0%,第二、三产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5.5%和7.8%,三次产业投资比例为9.6:34.3:56.1,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投资比重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0.8和0.9个百分点。
工业投资中煤炭行业比重下降,机械和电力行业比重上升。2017年,全市煤炭行业投资49.6亿元,同比增长7.0%,占全部工业投资的22.8%,比重较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机械行业投资29.3亿元,同比增长71.4%,占全部工业投资的13.4%,比重较上年提升 4.4个百分点;电力行业(含热力)在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带动下,完成投资63.3亿元,同比增长55.1%,占全部工业投资的29.0%,比重较上年提升7.5个百分点。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产业投资快速增长。201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在吉利汽车、大唐房车、北达发动机等项目带动下,完成投资8.5亿元,同比增长5.2倍;新能源产业在榆社华能光伏、昔阳斯能光伏、和顺依风风力发电等项目带动下,完成投资24.4亿元,同比增长19.1%。
四、提质——企业效益明显好转,经济发展的质量明显提升
(一)工业企业效益持续好转。
企业利润达2012年以来最好水平。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7.3亿元,同比增加79.5亿元,是2012年以来最好水平。
亏损情况明显好转。2017年12月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数204户,同比减少17户;亏损企业亏损总额42.7亿元,同比下降28.9%。
企业成本费用继续下降。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3.3元,较上年减少3.0元;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3.6元,较上年增加5.6元。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效益明显好转。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利润9.6亿元,同比增长37.8%。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娱乐和体育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实现利润均保持较快增长。
五、创新——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经济发展的活力加快释放
(一)营商环境继续优化,创业创新蔚然成风。2017年,政府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大力培育新型经济主体,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更具活力。全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1205户,同比增长30.9%。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发展良好。截止年底,全市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20家,省级众创空间达到15家,居全省第二位。
(二)新商业模式强势入驻,带动消费总量、质量双提升。2017年8月、9月,晋中万达广场、天美杉杉奥特莱斯相继开业,为我市的商业模式注入了新的活力,近4个月时间这两家商业综合体共实现零售额5亿元,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8个百分点。全市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以及服务模式的不断完善,带动全市消费总量、质量双提升。
(三)“互联网+零售”持续活跃。2017年底,全市共有晋中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太谷县鑫炳记食业有限公司等涉及多个行业的20余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单位开通了网络销售功能,2017年共实现零售额3.9亿元,同比增长21.3%。
(四)快递行业蓬勃发展。随着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技术的日臻成熟,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带动全市快递业务量、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326.5万件,同比增长47.5%;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0亿元,同比增长50.5%。
(五)民营经济更具活力。规模以上工业民营经济发展加快。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经济企业413家,较上年增加18家;完成工业增加值336.3亿元,较上年增加74.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0.5%,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4.8%,高于全市工业增速0.5个百分点。民间投资稳步增长。2017年,全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7.0亿元,同比增长4.1%,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5.0%,比重高于全国4.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5.4个百分点。
(六)金融助推作用进一步加强。201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571.6亿元,较年初增加205.5亿元,增加额较上年少增110.4亿元。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580.0亿元,较年初增加200.1亿元,增加额较上年多增23.7亿元。年末存贷比为61.4%,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
六、改善——新消费新服务持续升温,更好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有力促进消费水平提高。2017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8元,同比增长6.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27元,同比增长6.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97元,同比增长6.7%。
(二)消费升级类产品保持较快增速。2017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类值中,金银珠宝类消费同比增长18.0%,汽车类消费同比增长12.5%,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消费同比增长7.7%。
(三)旅游休闲、文化体育、教育培训为主的服务性消费不断增长。一是旅游休闲消费快速增长。从统计上监测的12家旅游企业数据看,2017年,全市旅游业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增长34.3%。二是文化体育消费快速增长。从限上消费品零售类值看,全市体育娱乐用品类消费增长51.5%;从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税收看,全市文体娱乐业税收收入增长18.6%。三是教育消费较快增长。从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看,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教育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5%。
(四)信息消费持续增长。2017年,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类值中,与信息消费相关的通讯器材类商品同比增长18.1%,带动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较快发展,全年全市信息传输和软件业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3.3%。
(五)财政中用于民生的支出持续快速增长。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9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民生支出231.0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2.8%,比重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3.2%,增速高于全省5.4个百分点。民生支出中,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均保持较快增速,同比分别增长24.7%、16.8%、77.4%。
第二部分 晋中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8.06亿元,超过年度奋斗目标108亿元9.32个百分点,超收10.06亿元;同比增长17.12%,增收17.26亿元,增幅较上年提高16.56个百分点。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累计完成42.33亿元,完成全年任务35亿元的120.96%,超收7.33亿元,同比增长84.95%,增收19.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5.86%;地税部门累计完成39.4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31亿元的127.32%,超收8.47亿元,同比增长4.61%,增收1.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3.43%;财政部门累计完成36.26亿元,完成全年任务42亿元的90.23%,短收5.74亿元,同比下降9.77%,减收3.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0.72%。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40亿元,较上年增收35.70亿元,增长78.12%,完成年度任务59.02亿元的137.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49亿元,较上年增收30.12亿元,增长76.5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8.70亿元,较上年增收4.72亿元,增长118.1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32亿元,较上年增收1.25亿元,增长116.0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完成0.12亿元,同比下降26.72%,减收0.0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49.13%。其中:利润收入中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完成0.06亿元,同比下降21.63%,减收0.02亿元; 股利、股息收入完成0.06亿元,同比下降31.75%,减收0.03亿元。
4、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2017年我市收到上级补助资金131.58亿元,比上年120.44亿元增收11.14亿元,增长9.25%。其中:返还性收入7.93亿元,同比增长17.44%,增收1.1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22亿元,同比增长11.70%,增收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43亿元,同比增长3.55%,增收1.45亿元。
5、调入资金情况
2017年我市调入资金28.86亿元,较上年减少13.8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9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调入0.24亿元,其他调入资金10.32亿元(其中市本级0.97亿元,主要为收回市级单位存量资金0.84亿元,各县交回市级国库的包括上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金0.1亿元,非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费0.03亿元。县级9.36亿元,主要为清理账户、财政专户资金、财政周转金、暂存款调入等)。
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总计4.14亿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03亿元(教育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2.93亿元),上年结余为1.11亿元。
7、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9.26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2.43亿元,利息收入1.3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0.57亿元,其他收入0.71亿元,转移收入0.95亿元。
二、财政收入结构性分析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从收入结构来看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国税、地税、财政三个部门的占比分别为35.86%、33.43%、30.71%。其中国税部门较上年提高13.15个百分点,地税部门较上年下降4.00个百分点,财政部门较上年下降9.15个百分点。
2、分部门情况看
国税部门:
2017年,全市国税部门全口径收入完成136.80亿元,同比增长64.62%,增收53.70亿元,完成税收计划(104.58亿元)的130.81%,超序时进度30.81个百分点;剔除1-4月份四大行业营改增收入6.66亿元,2017年全市国税收入完成130.14亿元,同比增长56.61%,增收47.04亿元。
分级次看,2017年,中央级收入完成76.10亿元,同比增长46.73%,增收24.24亿元,完成计划(58.52亿元)的130.03%,超序时进度30.03个百分点;地方级收入完成60.70亿元,同比增长94.31%,增收29.46亿元,完成计划(46.06亿元)的131.79%,超序时进度31.79个百分点。
从全省排名看,我市国税部门收入总额较去年前移一位,在全省排名第四,前三依次是太原400.61亿元、吕梁214.34亿元、长治167.79亿元; 同时,增幅全省排名第四,前三依次是吕梁90.09%、临汾80.3%、长治73.64%。
从税种情况看,四大税种均实现增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占国税部门收入比重高达90%以上。其中增值税完成109.65亿元,占总收入的80.14%,同比增长70.95%,增收45.55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4.71亿元,占总收入的10.75%,同比增长41.94%,增收4.35亿元;消费税完成4.66亿元,同比增长22.33%,增收0.85亿元;车购税完成7.79亿元,同比增长62.58%,增收3.00亿元。(详见表一)
表一 2017年晋中市国税分税种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累计 | ||||||
完成额 | 同期完成额 | 同比±% | 同比±额 | 占比% | |||
合计 | 136.80 | 83.10 | 64.62 | 53.70 | |||
分 税 种 | 1.增值税 | 109.64 | 64.13 | 70.95 | 45.50 | 80.14 | |
2.消费税 | 4.66 | 3.81 | 22.33 | 0.85 | 3.41 | ||
3.企业所得税 | 14.71 | 10.36 | 41.94 | 4.35 | 10.75 | ||
4.车辆购置税 | 7.79 | 4.79 | 62.58 | 3.00 | 5.7 |
从税收贡献看,国税部门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实现了收入占比、同比增加额、增幅“三个领先”。一是2017年国税市县两级收入完成42.3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86%,分别较地税、财政高出2.43、5.15个百分点;二是国税市县两级收入增加额为19.44亿元,而地部部门仅有1.74亿元和-3.92亿元。三是国税市县两级收入增幅为84.95%,分别超地税80.34个百分点和超财政部门94.71个百分点。
地税部门:
2017年,全市地部部门全口径完成税收7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8%,增收9.06亿元。
分级次看,省级以下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11亿元,占省局年度计划40.1亿元的142.42%,同比增长10.77%,增收5.55亿元。
从全省排名看,在全省十一个地市中收入总量排名第五,增幅排名第七,完成计划比例排名第八。
市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9.47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33.43%,占市政府计划31亿元的127.32%,同比增长4.61%,增收1.74亿元。
表二 2017年晋中市地税分税种情况表 | ||||||
单位:亿元 | ||||||
项目 | 累计 | |||||
完成额 | 同期完成额 | 同比±% | 同比±额 | 占比% | ||
合计 | 39.47 | 37.73 | 4.61 | 1.74 | 100.00 | |
营业税 | 0.08 | 9.24 | -99.18 | -9.16 | 0.19 | |
企业所得税 | 3.82 | 2.34 | 63.55 | 1.48 | 9.68 | |
个人所得税 | 2.29 | 1.83 | 25.46 | 0.47 | 5.81 | |
资源税 | 8.14 | 4.39 | 85.60 | 3.75 | 20.6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0 | 3.82 | 31.00 | 1.18 | 12.67 | |
房产税 | 2.94 | 2.78 | 5.62 | 0.16 | 7.44 | |
印花税 | 2.47 | 1.26 | 95.89 | 1.21 | 6.26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85 | 3.49 | 10.18 | 0.36 | 9.74 | |
土地增值税 | 3.07 | 1.94 | 57.97 | 1.12 | 7.77 | |
车船税 | 1.85 | 1.66 | 11.41 | 0.19 | 4.68 | |
耕地占用税 | 1.48 | 1.74 | -14.92 | -0.26 | 3.76 | |
契税 | 4.44 | 3.12 | 42.19 | 1.32 | 11.25 | |
改增增值税 | 0.05 | 0.13 | -59.94 | -0.08 | 0.13 |
分税种看,“营改增”后营业税取消,所收的0.08亿元为本年征收往年的欠费。除去耕地占用税、改增增值税同比下降外,其他税种均同比增长。其中印花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长最为明显,分别同比增长95.89%、85.60%、63.55%、57.97%。(详见表二)
财政部门: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完成36.26亿元,同比下降9.77%,减收3.92亿元。
从全省排名看,我市财政部门收入总量、增幅分别排全省第二位、第六位。从各科目完成情况来看,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减收,分别同比下降53.24%、37.97%、8.49%、5.43%。只有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同比增长。(详细表三)
表三 2017年晋中市财政部门收入情况表 | ||||||
单位:亿元 | ||||||
项目 | 累计 | |||||
完成额 | 同期完成额 | 同比±% | 同比±额 | 占比% | ||
合计 | 36.26 | 40.18 | -9.77 | -3.92 | 100.00 | |
专项收入 | 8.04 | 7.47 | 7.62 | 0.57 | 0.66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63 | 8.06 | -5.43 | -0.44 | 21.03 | |
罚没收入 | 4.94 | 7.96 | -37.97 | -3.02 | 13.62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07 | 0.59 | 80.00 | 0.48 | 2.95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1.09 | 12.12 | -8.49 | -1.03 | 30.58 | |
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 | 7.80 | 6.73 | 15.85 | 1.07 | 21.52 | |
捐赠收入 | 0.50 | 0.25 | 102.08 | 0.25 | 1.37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36 | 2.90 | -53.24 | -1.54 | 3.74 | |
其他收入 | 1.64 | 0.83 | 97.71 | 0.81 | 4.53 |
4、从行业收入情况上看(此处为全口径)
2017年,我市全口径完成税收199.36亿元,同比增长52.39%,增收68.53亿元。从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制造业两行业占税收比重达到55.62%,其增收额占整个行业增收额的85.89%,成为我市的两大支柱行业。从税收增幅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税收呈现高幅增长态势,分别同比增长119.12%、100.49%、45.08%。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仍然呈现负增长,分别同比下降22.94%、14.06%、12.56%,降幅较上个月回升0.93、11.46、6.66个百分点。服务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则始终保持在平稳增长区间,分别同比增长21.68%、14.26%、3.49%。(详见表四)
表四2017年晋中市税收分行业入库情况表(全口径) | |||||||
单位:亿元、% | |||||||
项 目 | 完成数 | 上下期+/-幅 | 上下期+/-额 | 占比% | |||
本年 | 同期 | 本年 | 同期 | ||||
合 计 | 199.36 | 130.83 | 52.39 | 68.53 | 100 | 100 | |
采矿业 | 78.09 | 35.61 | 119.29 | 42.48 | 39.17 | 27.22 | |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77.41 | 35.33 | 119.12 | 42.09 | 38.83 | 27.00 | |
制造业 | 33.47 | 16.69 | 100.49 | 16.78 | 16.79 | 12.76 | |
电力生产和供应业 | 5.32 | 6.90 | -22.94 | -1.58 | 2.67 | 5.28 | |
建筑业 | 12.12 | 14.10 | -14.06 | -1.98 | 6.08 | 10.78 | |
批发和零售业 | 22.35 | 19.56 | 14.26 | 2.79 | 11.21 | 14.95 | |
其中:煤炭及制品批发 | 7.38 | 8.03 | -8.05 | -0.65 | 3.70 | 6.14 | |
交通运输业 | 4.02 | 3.33 | 20.74 | 0.69 | 2.01 | 2.54 | |
住宿和餐饮业 | 0.44 | 0.50 | -12.56 | -0.06 | 0.22 | 0.38 | |
金融业 | 13.24 | 12.79 | 3.49 | 0.45 | 6.64 | 9.78 | |
房地产业 | 19.13 | 13.19 | 45.08 | 5.94 | 9.60 | 10.08 | |
服务业 | 6.47 | 5.32 | 21.68 | 1.15 | 3.25 | 4.07 | |
其他 | 4.71 | 2.83 | 66.54 | 1.88 | 2.36 | 2.16 | |
4、从全省完成情况看: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866.79亿元,同比增长19.90%。其中省级完成595.50亿元,同比增长18.54%,地市级完成1271.29亿元,同比增长20.55%。其中:太原市完成收入311.85亿元,同比增长10.32%;吕梁市完成收入138.78亿元,同比增长54.89%;长治市完成收入132.28亿元,同比增长34.26%;晋中市完成118.06亿元,同比增长17.12%;大同市完成收入108.28亿元,同比增长21.76%;晋城市完成101.37亿元,同比增长13.48%;临汾市完成收入97.09亿元,同比增长12.92%;忻州市完成收入73.26亿元,同比增长5.80%;朔州市完成收入73.22亿元,同比增长49.06%;阳泉市完成收入50.00亿元,同比增长21.12%。从全省排名情况来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增幅分别名列全省第四位、第六位。
从今年四月开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一直保持在全省第四的位次。相比较,我市收入总量分别落后太原市、吕梁市、长治市193.79亿元、20.72亿元、14.22亿元,超过大同市、晋城市9.78亿元、16.69亿元。从下图看,我市增幅位列各市第六位,较三季度上升了三个位次;吕梁市、朔州市、长治市的增幅为54.89%、49.06%、34.26%,位列全省前三位。
5、分级次完成情况看: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99亿元,同比增长19.14%,增收5.14亿元,超过序时进度12.27个百分点;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07亿元,同比增长16.39%,增收12.12亿元,超过序时进度8.25个百分点。其中:灵石县收入完成16.0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2.2亿元的131.73%,同比增长43.28%;介休市收入完成12.9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1.5亿元的112.24%,同比增长20.54%;榆次区收入完成12.8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2.84亿元的100.35%,同比增长6.84%;寿阳县收入完成8.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6.58亿元的124.88%,同比增长34.59%;昔阳收入完成5.70亿元,完成全年任务5.54亿元的103.05%,同比增长9.50%;开发区收入完成5.54亿元,完成全年任务6.27亿元的88.42%,同比增长0.15%;平遥县收入完成4.90亿元,完成全年任务4.90亿元的100.06%,同比增长8.13%;和顺县收入完成4.70亿元,完成全年任务4.60亿元的102.20%,同比增长9.25%;太谷县收入完成4.64亿元,完成全年任务4.63亿元的100.11%,同比增长4.58%;左权县收入完成4.56亿元,完成全年任务4.82亿元的94.54%,同比增长0.44%;祁县收入完成3.5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3.52亿元的101.79%,同比增长7.28%;榆社县收入完成2.36亿元,完成全年任务2.11亿元的111.94%,同比增长19.97%。从增幅情况来看,12个县(区、市)全部实现同比增长。其中灵石县12月份集中入库两权价款1.06亿元,收入增幅由11月份28.77%上升到43.28%,增幅跃居全市第一。其次是寿阳县、介休市、榆社县分别同比增长34.59%、20.54%、11.97%,其余县均保持个位数增长。从完成进度看,只有左权县、开发区没有完成全年任务,分别落后序时进度5.46、11.58个百分点,其他县均完成了收入任务。(附:2017年12月晋中市各县(区、市)收入增幅情况图)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7年,晋中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40亿元,同比增长78.12%,增收35.7亿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9.49亿元,同比增长76.51%,增收30.1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8.70亿元,同比增长118.80%,增收4.7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32亿元,同比增长116.06%,增收1.25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0.20亿元,同比下降44.56%,减收0.16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0.42亿元,同比下降13.53%,减收0.07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0.26亿元,同比下降17.06%,减收0.0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17年,晋中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12亿元(全部为市级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97.31%,同比下降26.72%,减收0.04亿元。本年收入主要为2017年晋中银行、平遥牛肉上交的股利、股息0.06亿元,及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19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上缴的利润收入0.06亿元。该收入已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用于全市的民生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呈现的特点
(一)我市23年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变化情况
自1994年以来,晋中市财政收入基本保持了稳中求进的的增长态势。财政收入增幅先后经历了稳步增长、快速增长、增速放缓、企稳回升四个阶段。
从左图可以看出,第一阶段(1994年至2005年间)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除了2002年同比下降5.64%以外,其他年份均保持平稳增长。12年间,我市的收入平均每年以1.42亿元的总量递增。第二阶段(2006年至2013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从2006年开始,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19.21亿元增加至40.96亿元,翻番一倍还多。2006年至2013年八年间,我市的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8.33%,平均每年以11.99亿元的总量递增。第三阶段(2014年至2015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分别同比增长2.07%、-14.70%,2015年财政收入较2016年收入减少17.27亿元,回落到2012年的水平上来,整体下滑明显;第四阶段(2016年至2017年),进入2016年,特别是后半年开始,财政收入开始回弹,两年间收入以15.91的增速开始快速拉升,其中2016年同比增长0.56%,2017年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7.12%。
长期以来,我市经济发展存在底子薄、起步晚、结构差的状况,税源基础比较薄弱。2001年,市委、市政府明确了走工业化的主战略,经济快速成长,结构不断优化,在流转税为主的税制下,财税收入增长步伐明显加快。2001年至2013年,全市的GDP由2001年161.62亿元增加到1030.74亿元,增长6.38倍,年均增幅达到了53.24%。12年间,全市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1.13%,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水平基本同步,总体协调适应。2014年至2015年,受大宗商品价格影响,经济下滑,全市的GDP增速仅为1.12%、0.36%,财政收入随之下降。从2016年后半年开始,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发力,财政收入明显好转。截止到2017年底,全市收入达到了118.06亿元 ,超过了2014年的最高水平,从2018年1月份的收入形势看,预计全年收入还将继续上扬。
(二)经济增速基本与财政收入增速保持同步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为17.12%,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84.9亿元,比上年增长17.76%,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9.19%。
经济是财政收入的基础,财政收入直接来源于经济。
从下表可看出,从我市1994年以来的发展情况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80%,宏观经济的核心指标GDP年均增长12.56%,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速高出GDP年均增速3.24个百分点,使得两者的弹性高达1.26,即过去二十四年,全市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6个百分点,处于合理区间。通过下表可见,过去24年间,全市GDP现价年均增长速度为12.56%,相对保持了平衡健康的发展态势,尤其是2003年至2012年GDP的增速明显加快,从2013年开始,环比增速呈现个位数,即2013年、2014年环比增速仅为3.46%、2.09%,2015年的环比增速则跌入谷底,仅实现0.46%的增长,从2016年开始缓慢的回升,2017年出现高位反弹。与之相对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03年至2013年间,除了2007年环比增长0.12%外,其他年份均保持在两位数的增速。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4年开始增速大幅下滑,2014年较上年下滑13.95个百分点,2015年下滑16.77个百分点,2016年开始企稳回升,阵痛过后,2017年收入开始回升,增幅达到了17.12%。由此可见,经济增速基本与财政收入增速保持同步,能够真实的体现我市的经济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促转型、调结构,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加快集聚,有力的促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的发展。
晋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情况 | |||||||
单位:亿元 % | |||||||
项目 | 财政收入 | GDP(现价) | 计算相关指标 | 边际收入率 | |||
总量 | 环比增速% | 总量 | 环比增速% | 财政占GDP% | 弹性 | ||
1994年 | 3.49 | 75.04 | 4.65 | ||||
1995年 | 4.78 | 37 | 98.62 | 31.43 | 4.85 | 1.18 | 5.47 |
1996年 | 5.92 | 23.84 | 116.56 | 18.2 | 5.08 | 1.31 | 6.35 |
1997年 | 6.86 | 15.83 | 130.21 | 11.71 | 5.27 | 1.35 | 6.87 |
1998年 | 7.07 | 3.17 | 138.13 | 6.08 | 5.12 | 0.52 | 2.74 |
1999年 | 7.16 | 1.15 | 136.18 | -1.41 | 5.26 | -0.82 | -4.2 |
2000年 | 7.25 | 1.33 | 148.80 | 9.27 | 4.87 | 0.14 | 0.76 |
2001年 | 8.21 | 13.28 | 161.62 | 8.61 | 5.08 | 1.54 | 7.51 |
2002年 | 7.75 | -5.64 | 186.51 | 15.4 | 4.16 | -0.37 | -1.86 |
2003年 | 9.48 | 22.26 | 223.42 | 19.79 | 4.24 | 1.12 | 4.67 |
2004年 | 12.98 | 36.96 | 281.72 | 26.1 | 4.61 | 1.42 | 6.01 |
2005年 | 19.21 | 48.03 | 331.02 | 17.5 | 5.8 | 2.75 | 12.65 |
2006年 | 40.96 | 113.21 | 385.30 | 16.4 | 10.63 | 6.9 | 40.07 |
2007年 | 41.02 | 0.12 | 470.20 | 22.03 | 8.72 | 0.01 | 0.06 |
2008年 | 46.91 | 14.37 | 567.81 | 20.76 | 8.26 | 0.69 | 6.04 |
2009年 | 57.76 | 23.12 | 636.80 | 12.15 | 9.07 | 1.9 | 15.72 |
2010年 | 64.75 | 12.11 | 763.80 | 19.94 | 8.48 | 0.61 | 5.51 |
2011年 | 78.04 | 20.51 | 890.20 | 16.55 | 8.77 | 1.24 | 10.51 |
2012年 | 99.23 | 27.16 | 985.90 | 10.75 | 10.06 | 2.53 | 22.15 |
2013年 | 115.13 | 16.02 | 1020.00 | 3.46 | 11.29 | 4.63 | 46.63 |
2014年 | 117.52 | 2.07 | 1041.30 | 2.09 | 11.29 | 0.99 | 11.2 |
2015年 | 100.24 | -14.7 | 1046.10 | 0.46 | 9.58 | -31.9 | -359.85 |
2016年 | 100.80 | 0.56 | 1091.10 | 4.30 | 9.24 | 0.13 | 1.24 |
2017年 | 118.06 | 17.12 | 1284.90 | 17.76 | 9.19 | 0.96 | 8.91 |
合计 | 1080.58 | 15.80 | 12211.24 | 12.56 | 8.85 |
(三)全省收入质量明显提高,我市增长理性回归。
2017年,全省完成税收收入1397.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4.85%,较上年比重增加了8.2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升。其中省级税收完成444.07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4.57%,较上年比重增加了12.41个百分点;市级税收完成953.14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4.97%,较上年比重增加了6.28个百分点。
从各市的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看(详见2017年全省各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吕梁市、太原市、长治市占比最高,分别为81.36%、79.50%、77.76%;其次为朔州市、阳泉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分别为76.56%、75.72%、74.00%、73.96%、70.92%;最后三名为晋中市、大同市、忻州市,分别为69.29%、67.31%、63.39%。从收入质量来看,吕梁市、太原市、长治市的税收占比明显超过其他地市。
我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了595.50亿元,占比31.90%,较上年下降了0.37个百分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1.29亿元,占比68.10%,较上年增长了0.37个百分点,市级收入的增幅明显大于省级收入。从各市的收入占比来看,省会城市太原市全年完成311.85亿元,占全省收入比重的16.71%,较上年比重18.16%下降了1.45个百分点。吕梁市、长治市收入分别完成138.78亿元、132.28亿元,占全省比重分别为7.43%、7.09%,分别较上年增长1.68、0.76个百分点。我市收入完成118.06亿元,占全省收入比重的6.32%,较上年下降了0.15个百分点。
今年,我市收入总量由2015、2016年的第二位跌至第四位,主要是2014年我省煤炭价格出现大幅跳水,煤炭经济全面萧条,受此影响,吕梁市、长治市和晋城市等产煤大市财政收入出现大幅滑坡,2015至2016年我市凭借相对完备的产业链条、三次产业的均衡贡献,财政收入总量在全省排名保持在第二位次。从2016年后半年开始,煤炭价格大幅回升,倚重煤炭税收为主的煤炭资源大市税收呈现了井喷,吕梁市、长治市税收同比增长72.46%、58.02%,较上年增收47.44亿元、37.76亿元,大大超出了我市的税收总量。2014年以前,我市收入总量基本保持在第五、第六的位次,2017年收入从第二回落到第四的位次基本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同时,从我市的收入质量来看,非税收入占比仍然较高,充分说明了我市的经济总量仍然处于全省中位。近年来随着我市更加侧重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三次产业的均衡发展,煤炭对经济的贡献将逐年趋弱,我市收入增长理性回归,从长远看更具可持续性。
(四)县级收入持续增长,收入进度完成较好
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07亿元,同比增长16.39%,增收12.12亿元,超过序时进度8.25个百分点,12个县(区、市)收入全线飘红,全部实现同比增长。增幅最高的前三位分别是灵石县43.28%、寿阳县34.59%、介休市20.54%。除左权县、开发区没有完成年度任务外,其他县均完成了收入任务。
其中:灵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7亿元,占考核任务11.9亿元的135.05%,超序时进度4.17亿元;同比增收4.85亿元,增幅43.28%。该县十个主要行业“五增五减”,其中煤炭开采及洗选业、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分别同比增长61.10%、262.83%、52.88%、22.23%、28.24%;批发零售业、电力行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分别同比下降24.08%、27.41%、22.12%、3.2%、7.69%。
寿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2亿元,占考核任务6.58亿元的124.88%,超序时进度2.11亿元,同比增长34.59%,增收2.11亿元。其中: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煤炭运销、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批发零售业分别同比增长117.67%、100.75%、113.36%、139.05%、34.94%;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分别同比下降37.88%、24.49%、-2.58%。
介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1亿元,同比增长20.54%,增收2.20亿元;占考核任务的112.24%,超收额1.41亿元。该市重点税源企业贡献突出(全口径测算)。其中当年入库千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5户,分别为凯嘉集团5.88亿元、汾西矿业3.76亿元、安泰集团1.66亿元、大秦铁路介休车务段0.48亿元、农村商业银行入库0.81亿元、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0.46亿元、介休市志尧碳素有限公司0.49亿元、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0.32亿元、金昌煤炭气化有限公司0.35亿元、西海峰煤业有限公司0.21亿元、介休市北辛武煤化有限公司0.17亿元、介休绵山房地产0.17亿元,介休市强胜煤化有限公司0.14亿元,山西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0.16亿元、山西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0.11亿元。仅15户重点企业共纳税15.16亿元,较上年同期6.91亿元增收8.25亿元,增长119.37%,占到税收总额26.74亿元的57%,有效的拉升了介休市的收入增长。
以上三县(市)收入增长主要集中在煤炭行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业,其中煤炭行业增长占主要因素。而左权县、开发区减收明显主要是两地区无主要支柱产业或主要行业减收明显所致。例如左权县10个煤矿只有2户能够正常生产,煤炭行业对税收收入的贡献已经降到低谷;同时该县的华能电厂因煤价增长形成了生产成本的增加,压缩了电厂的利润,导致华能电厂上缴税金下滑明显。开发区减收,主要是该区2016年年底耕地占用税集中入库,该税种今年减收0.52亿元。
(五)收入增幅稳步提高,增长结构更趋平衡
从2016年后半年开始,全市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我全市财政收扭负转正,企稳回升。从1月份开始,我市财政收入一路上扬。从下图可看出,我市收入月均入库达到9.84亿元,平均增幅达到16.77%,说明我市在本年度税收收入规模与经济总量相匹配,相对比较平均的一种收入状态。税收收入均衡入库既是严格管理税收征管、提高收入质量、依法治税的要求,又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需要。因此,总体来看我市收入呈现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利态势。
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大幅增收,在弥补了非税减收基础上,拉动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增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1-12月份,全市税收收入比上年增收21.18亿元,拉动全市财政收入增长21.0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69.29%,较去年同期(60.14%)提高9.15个百分点。
(六)税收增速保持高位,多数税种较快增长
今年以来,受全市经济企稳回升和营改增分成比例调整等因素拉动,税收增幅一直保持较高位。从税种结构看,呈现了多数税种齐增收的良好局面。
一是增值税(含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个主体税种对税收增收的贡献较高,合计完成56.72亿元,占全部税收的67.33%,同比增长38.98%,超过税收收入平均增幅4.04个百分点,增收额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75.10%,是支撑税收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核心动力。
二是与主体税种相比,地方中小税种占比较低、贡献较小,但今年以来也呈现出良好的增长趋势。除耕地占用税因上年同期有一次性收入因素下降14.92%以外,其余税种增幅均在10%以上,平均增幅为26.23%。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因增值税等计税基数增长较快带动,增长31.00%;印花税因经济整体向好、交易增加带动,增长95.89%;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受商品房销售加快影响,分别增长57.97%、42.19%、5.62%、10.18%。
(七)行业结构更加优化,新旧动能协同发展
2017年,从我市重点监测的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看,总体呈现传统行业与新兴产业齐增收的良好态势。
1、传统产业稳定增收,财政支撑作用明显。从传统产业“煤焦冶电”情况来看,只有电力行业税收同比小幅减收(主要是煤价上涨成本增加),其他三个行业均大幅增收。“煤焦冶电”四大行业税收比重大幅提高,增收贡献显著提升。1-12月份,全市煤炭行业税收完成77.41亿元(全口径),同比增长119.12%,增加42.09亿元。焦炭行业税收6.43亿元,同比增长225.87%,增加4.46亿元。冶炼行业税收4.29亿元,同比增长488.13%,增加3.56亿元。电力行业税收5.32亿元,同比下降22.94%,减少1.58亿元。四大行业合计93.45亿元,占全部税收总额的46.88%,较上年增收48.52亿元,拉动全市财政收入增长37.09个百分点。
2.市场消费稳步回升,商业税收加速增长。当前市场消费加速发展,201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7.3亿元,增长6.7%,较一季度加快0.9个百分点,为税收增长注入了新动力。2017年,全市商业税收累计完成14.97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7.51%,增长29.78%,增收3.44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5.01%,拉动全市财政收入增长2.63个百分点。
3.新兴产业成效显现,制造业尤为明显。全市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快,1-12月份,制造业税收完成33.47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16.79%,同比增长100.49%,增收16.78亿元。部分技术含量与附加值较高的制造行业增速较高,如汽车制造业税收增长659.56%,造纸和纸制品业税收增长338.1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税收增长145.8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9.30%,通用设备制造业税收增长38.97%。
4.房地产市场形势平稳,税收回升稳中有进。首先,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商品房去库存力度,房地产销售持续加快,全市房地产业税收明显加速回升。其次,2017年蕴华街拓宽工程整体拆迁,城中村拆迁改造,极大的带动了增量房、存量房的量价齐升。同时,地税部门切实加强了对房地产交易以及土地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我市房地产业税收增长比较明显,增幅仅次于煤炭行业和制造业。2017年全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59.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2%,销售金额71.14亿元,同比增长14.4%。受以上因素影响,1-12月我市房地产业完成税收19.13亿元,同比增长45.08%,增收5.94亿元。
5.交通运输业较快增长,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1-12月份,交通运输业完成税收4.02亿元,同比增长20.74%,增收0.69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1.01%,拉动全市税收收入增长0.53个百分点。随着我市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业的纳税规模快速增长。据统计,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326.5万件,同比增长47.5%;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0亿元,同比增长50.5%。。
从下图我市2014年至2017年的行业结构来看,我市煤炭开采洗选业在2014至2016年间的占比逐年下降,但是随着2017年煤炭价格的上涨,其税收占比一下由27.31%上升到38.83%,提高了11.52个百分点。受此因素影响,我市的炼焦业、煤炭运销业的纳税规模也出现了上升的态势(2016年灵石永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四家运销企业上缴非即期税收3.65亿元,剔除此因素实际占比为3.29%)。正是由于煤炭行业占比抬高,压缩其他行业的占比份额。例如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其税收较2016年分别同比增长20.74%、3.49%、45.08%、21.68%,但是占比却较2016年分别下降了0.43、2.59、0.44、0.58个百分点。同时,我的制造业在剔除了炼焦业和有色金属业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较上年增长0.63个百分点,说明制造业的行业结构调整速度较其他行业快,占比上升空间大。总体来看,我市行业结构正在发生细微的变化,非煤行业优势逐渐凸显,结构均衡性明显增强。
(八)重点企业支撑明显,纳税贡献比重较高
2017年,我市51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税收97.80亿元,占我市税收的49.06%,较上年同期增长92.16%,增收46.90亿元。其中214户煤炭开采及洗选业完成税收73.33亿元,同比增长107.51%,增收37.99亿元,其税收占比达到74.98%,增收额拉动规上企业税收增长81.00%;制造行业占到277户,完成税收22.70亿元,同比增长88.38%,贡献税额占规上企业23.21%。
晋中市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完成情况表(全口径) | ||||||||||||
单位:亿元 | ||||||||||||
行业 | 户数 | 国税 | 地税 | 国地税合计 | 2016国税实绩 | 2016地税实绩 | 本年累计占上年实绩% | |||||
本年累计 | 上年同期 | 本年累计 | 上年同期 | 本年累计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同比增减% | |||||
采矿业 | 217 | 41.31 | 19.54 | 32.08 | 15.80 | 73.39 | 35.34 | 38.05 | 107.67% | 17.35 | 14.49 | 2.30 |
其中:煤炭开采及洗选业 | 214 | 41.26 | 19.54 | 32.07 | 15.80 | 73.33 | 35.34 | 37.99 | 107.51% | 17.35 | 14.49 | 2.30 |
制造业 | 277 | 18.71 | 9.36 | 3.99 | 2.69 | 22.70 | 12.05 | 10.65 | 88.38% | 9.34 | 2.13 | 1.9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3 | 1.22 | 2.97 | 0.48 | 0.53 | 1.70 | 3.50 | -1.80 | -51.40% | 2.97 | 0.53 | 0.49 |
合 计 | 517 | 61.24 | 31.87 | 36.56 | 19.03 | 97.80 | 50.89 | 46.90 | 92.16% | 29.66 | 17.15 | 2.09 |
全市纳税百强企业合计完成收入104.02亿元,占税收的52.18%,同比增长80.85%,增收46.5亿元。涉及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的企业有54户,占百强企业比重达到56.59%,较上年增长10.06个百分点。累计完成税收58.87亿元,同比增长119.95%,增收32.10亿元,。涉及制造业有22户企业,累计完成税收22.70亿元,同比增长88.38%,增收10.65亿元,较上年增加了4户企业,占百强企业比重达到17.69%,较上年增长7.23个百分点。无论从规上企业还是百强企业的税收完成情况来看,重点企业支撑明显,纳税贡献比重较高。
晋中市2017年百强企业税收完成情况表(全口径) | |||||||
单位:亿元 | |||||||
行业 | 户数 | 本年累计 | 上年同期 | 增减幅% | 本年占比 | 同期占比 | 占比增减幅%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54 | 58.87 | 26.76 | 119.95 | 56.59 | 46.53 | 10.06 |
制造业 | 22 | 18.40 | 6.02 | 205.75 | 17.69 | 10.46 | 7.23 |
金融业 | 8 | 8.78 | 7.81 | 12.51 | 8.44 | 13.57 | -5.13 |
批发零售业 | 3 | 9.86 | 11.67 | -15.50 | 9.48 | 20.28 | -10.81 |
房地产业 | 5 | 3.86 | 0.85 | 353.21 | 3.71 | 1.48 | 2.23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 | 2.46 | 2.70 | -8.68 | 2.37 | 4.69 | -2.32 |
交通运输业 | 3 | 1.37 | 1.52 | -9.54 | 1.32 | 2.63 | -1.32 |
建筑业 | 1 | 0.42 | 0.20 | 108.89 | 0.40 | 0.35 | 0.05 |
合 计 | 100 | 104.02 | 57.52 | 80.85 | 100.00 | 100.00 | 0.00 |
四、收入增减因素分析
(一)税收收入增减分析:
1、政策性增减因素:
一是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增收因素。
根据国务院调整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的通知,从2016年5月开始,增值税分成比例做出了调整(中央:省:市50%:15%:35%)。2017年,我市国税部门国内增值税(不含改征增值税)完成29.32亿元,同比增收14.12亿元(如果按原比例实则减收0.54亿元)。由此因素上拉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4.54个百分点。
二是“营改增”减收因素。
2017年,我市改征增值税累计完成9.00亿元,同比增长86.11%,增收4.14亿元;营业税累计完成0.08亿元,同比下降99.18%,减收9.16亿元。两项收入上下年相抵后,同比减收5.02亿元。
三是我省取消部分行政性收费等项目形成减收因素
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我省从今年4月1日起取消、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两项政府性基金,调整了残疾人保证金征收政策,同时还取消了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费,调整了全省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门票,大幅度将低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受此因素影响,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0.58亿元,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收入减收0.32亿元,合计减收0.90亿元。
2、分行业增减收因素(全口径)
增收因素:
一是煤炭行业税收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今年以来,我市煤炭行业形势持续转好,煤炭产销价齐升,据国税部门统计,1-12月份全市原煤产量7734万吨,同比增长4.65%;销量7573万吨,同比增长2.03%;煤炭价格仍旧持续高位运行,全年原煤平均价格为393元/吨,较去年平均价格上涨143元/吨,同比上涨达57.07%。1-12月份,全市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税收完成77.41亿元,占整体税收的比重为38.83%,这一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11.8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19.12个百分点,增收42.09亿元,占税收增收额的61.41%。
二是制造业稳步增长,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
1-12月,我市制造业完成税收33.47亿元,同比增长100.49%,增收16.78亿元,拉动全市税收增长12.82个百分点。制造业占我市行业税收比重为16.79%,较上年增长4.03个百分点,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
其中:炼焦业完成税收6.43亿元,同比增长225.87%,增收4.46亿元;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完成税收1.91亿元,同比增长1844.35%,增收1.81亿元;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完成税收2.38亿元,同比增长276.92%,增收1.75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完成税收3.17亿元,同比增长68.41%,增收1.29亿元;金属制品业完成税收0.89亿元,同比增长12.23%,增收0.10亿元;汽车制造业上缴税收4.13亿元,同比增长649.72%,增收3.58亿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完成税收2.33亿元,同比增长55.15%,增收0.83亿元。
全市纳税百强企业中制造业占到22户,较上年增长4户,税收占比达到17.69%,较上年增长5.63个百分点。从22户企业完成税收情况看,只有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同比下降,其他企业均为同比增长。其中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均为吉利集团下设在我市的分公司,贡献税收达2.73亿,该公司下设的五个子公司实际贡献税收达到4.18亿元,同比增长3.63亿元,拉动我市税收增长2.78个百分点。同时,东方希望晋中铝业有限公司完成税收1.87亿元,同比增长2487.75%,增收1.79亿元;山西恒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税收12.26亿元,全部为净增收。今年以来,我市制造业积极因素进一步聚集,随着吉利汽车生产基地、晋能光伏制造基地的产能释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较快增长,成为推动我市经济与税收增长的重要力量,为我市的税收带来新的增长点。
2017年晋中市制造业重点企业纳税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属地 | 本年累计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 | |
1 | 东方希望晋中铝业有限公司 | 灵石 | 18647 | 721 | 17926 | 2487.75 | |
2 | 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直属局 | 17179 | 288 | 16891 | 5872.15 | |
3 | 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榆社 | 14145 | 5756 | 8388 | 145.73 | |
4 | 山西恒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太谷 | 12263 | 0 | 12263 | 0.00 | |
5 | 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灵石 | 11682 | 6438 | 5244 | 81.46 | |
6 | 山西新能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直属局 | 11181 | 2883 | 8297 | 287.76 | |
7 |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 | 灵石 | 10615 | 5759 | 4856 | 84.32 | |
8 | 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 | 太谷 | 10579 | 9876 | 703 | 7.12 | |
9 |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榆次 | 10124 | 0 | 10124 | 0.00 | |
10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 介休 | 9975 | 329 | 9645 | 2930.14 | |
11 | 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开发区 | 8333 | 5440 | 2892 | 53.17 | |
12 | 山西省平遥一矿焦化有限公司 | 平遥 | 7151 | 4247 | 2904 | 68.37 | |
13 |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分公司 | 介休 | 6418 | 837 | 5581 | 666.48 | |
14 | 介休市志尧碳素有限公司 | 介休 | 4879 | 520 | 4359 | 838.03 | |
15 | 山西省平遥牛肉集团有限公司 | 平遥 | 4409 | 2259 | 2150 | 95.20 | |
16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介休 | 4109 | 0 | 4109 | 0.00 | |
17 |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 | 榆次 | 4023 | 5526 | -1503 | -27.21 | |
18 | 山西西姆东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 | 介休 | 3923 | 227 | 3696 | 1627.42 | |
19 |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六曲香分公司 | 祁县 | 3671 | 3352 | 319 | 9.50 | |
20 | 山西广生胶囊有限公司 | 榆社 | 3636 | 2699 | 938 | 34.74 | |
21 | 晋中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祁县 | 3560 | 2331 | 1228 | 52.69 | |
22 | 山西金昌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 介休 | 3536 | 703 | 2833 | 402.89 | |
合 计 | 184035 | 60191 | 123844 | 205.75 |
三是房地产增长明显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步伐的明显加快。2016年晋中市政府出台了去库存购房补助政策,针对不同的人群每平方米补助200-500元,从去年下半年之后,房地产购买力整体增加;今年初,蕴华街拓宽工程整体拆迁,城中村拆迁改造,拆迁补偿方式基本都是货币补偿,极大的带动了增量房、存量房的量价齐升。同时,地税部门切实加强了对房地产交易以及土地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我市房地产业税收增长比较明显,增幅仅次于煤炭行业和制造业。1-12月,房地产业完成税收19.13亿元,同比增长45.08%,增收5.94亿元。
我市百强纳税企业中房地产业税收占比达到了3.71%,较上年增长了2.23个百分点。其中晋中科创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税收1.0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8.43%;晋中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税收0.8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2322.62%;晋中惠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完成税收0.7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53.46%;晋中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税收0.59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03.05%。
四是主观努力增收因素
今年以来,国、地两税务部门针对我市新增欠税规模居高不下的情况,认真进行排查分析,严格实行欠税分类管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依法落实欠税征管措施,较好的控制了欠税规模。
1-12月,国税部门清理陈欠入库1.72亿元,纳税评估入库3.00亿元,稽查查补入库1.70亿元,三项累计入库6.42亿元。地税部门强化动态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税收风控管理入库1.17亿元,清理欠税3.06亿元,稽查查补0.46亿元,累计入库4.69亿元,两部门依靠主观努力因素合计入库11.11亿元。
减收因素:
1、高成本、低收入,电力行业整体低迷。
今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全市主要电厂生产成本过高,进项税抵扣加大;同时,供电行业预征率下调,成为电力行业减收的主要原因。该行业23户规上企业完成税收1.70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51.40%,减收1.80亿元。
从左权华能电厂的发电情况看, 1-12月,华能电厂发电量43.7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21%,减少7.84亿千瓦时。1-12月,电厂购进标煤平均单价484.47元/吨,同比增长55.12%,增加172.16元/吨。煤价的增长形成了生产成本的增加,压缩了电厂的利润,是导致华能电厂上缴税金下滑的最大原因,
受以上因素影响,1-12我市电力行业税收入库5.32亿元,同比下降22.94%,减收1.58亿元。
2、受去年同期“营改增”扫尾因素影响,我市建筑业税收下降明显。
晋中市在经历了前几年的低谷以及2016年去库存相关政策强刺激猛增长以后,房地产投资逐渐趋于理性,2017年新开工项目数减少,中小开发企业购置土地愿望降低,尤其是市城区在建项目中,以大型房企开发项目为主,中小项目相对较少。今年房地产投资同比值相对减少,同时受国家环保督查和大气污染治理的影响,土石方、水泥等原材料限产、停产,项目工地的施工暂停或放缓,我市城区约有3至4个月的工地施工停滞,建安投资近为零,也较大程度影响了建筑业的税收收入。
1-12月,我市建筑业累计入库12.12亿元,同比下降14.06%,减收1.98亿元。其中建筑安装业减收1.38亿元,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减收0.46亿元,土木工程建筑业减收0.34亿元。
3、上年非即期减收因素。
山西灵石永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4个贸易公司去年同期存在非即期入库因素(3.65亿元),因此今年较去年同期减少1.75亿元。受该企业影响,我市批发零售业中的煤炭制品批发业完成税收7.3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5%,减收0.65亿元。
(二)非税收入增减因素分析
今年我市非税收入完成36.26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9.77%,减收3.92亿元。
——专项收入完成8.04亿元,同比增长7.62%,增收0.60亿元。由于本年我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长,按照3%的比例计提,我市教育费附加收入增加0.90亿元。另外,排污费收入同比减收0.78亿元,水资源费收入同比减收0.37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同比减收0.32亿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63亿元,同比下降5.43%,减收0.44亿元。其中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0.47亿元,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28亿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0.23亿元,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0.3亿元。
——罚没收入完成4.94亿元,同比下降37.97%,减收3.02亿元。其中检察院罚没收入完成0.17亿元,同比减收0.59亿元;交通罚没收入完成0.05亿元,同比减收1.0亿元;公安罚没收入完成1.28亿元,同比减收0.56亿元;其他各项一般罚没收入完成2.81亿元,同比减收2.1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7亿元,同比增收0.48亿元,增长80.00%。其中股利、股息收入完成0.5亿元,同比增长0.21亿元;其他企业利润收入完成0.49亿元,同比增收0.3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49亿元,同比增收0.31亿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09亿元,同比减收1.03亿元,下降8.49%,利息收入完成0.42亿元,同比减收0.74亿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完成1.95亿元,同比减收0.80亿元;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完成7.91亿元,同比增收1.11亿元。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36亿元,同比减收1.54亿元,下降53.24%。其中配建商业设施租售收入完成0.29亿元,同比减收2.03亿元,主要是上年介休市配建商业设施租售收入2.33亿元,今年无此因素。
——其他收入完成1.64亿元,同比增收0.81亿元,同比增长97.71%。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减因素分析
2017年1-12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4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收35.70亿元,增长78.12%。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8.7亿元,同比增长4.7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0.42亿元,同比下降0.07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9.49亿元,同比增长30.1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32亿元,同比增长1.25亿元。
增减主要因素:
一是2017年,受土地市场交易活跃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迅猛增加,带动政府性基金收入整体增长较快。1-12月我市土地出让价款共计收入69.37亿元,其中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0.49亿元,抵减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收入69.49亿元,同比上年增收30.12亿元。据市国土局提供,2017年我市市级出让2882.55亩土地,其中新增面积1977.96亩,存量面积904.59亩。用于商服411.74亩、住宅1795.09亩、工业336.91亩、其他338.81亩,出让价格共计73.47亿元。
二是受土地出让收入增长影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118.80%,增收4.72亿元。
三是2017年蕴华街拓宽工程整体拆迁,城中村拆迁改造,以及我市房地产销售大涨带动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116.06%,增收1.25亿元。
四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为-0.03亿元,主要是市级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库办法》的通知》(晋财建[2004]8号)文件规定,退付建设单位多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五、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278.92亿元,同比增长12.80%,增支31.63亿元。其中:公务类支出38.14亿元,同比增长12.19%,增支4.14亿元;民生类支出231.01亿元,同比增长13.16%,增支26.87亿元。
1、分级次看: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6亿元,同比增长40.89%,增支16.04亿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同比增支8.57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教育支出分别增支1.10亿元、1.98亿元、1.40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66亿元,同比增长7.50%,增支15.61亿元。从增幅情况看,灵石县、介休市、开发区、寿阳县的支出规模呈现负增长,分别同比下降了9.62%、8.00%、1.89%、1.50%。其他县支出规模均超过了上年,其中榆次区、左权县、榆社县增幅较高,分别增长31.43%、27.69%、17.41%,太谷县、昔阳县、和顺县、祁县、平遥县呈个位数增长,分别增长9.79%、9.09%、7.36%、4.46%、3.43%。(附:2017年12月晋中市县(区、市)支出情况)
从全省支出情况看,全省支出执行3756.73亿元,同比增长9.15%,其中省级支出737.55亿元,同比增长1.11%,市级支出3019.19亿元,同比增长11.32%。我市增幅为12.79%,在全省11个地市中排名第五位,支出总量占全省比重为7.42%,较上年增长0.25个百分点。增幅位列地市前三名的分别为忻州市、长治市、吕梁市,分别为18.19%、14.78%、14.53%。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把支出进度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地市的支出情况较上年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观,市县级平均支出进度为95.79%,较上年提高了2.27个百分点。我市的支出进度为95.80%,较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市级排名第六位。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累计支出84.45亿元,同比增长89.42%,增支39.87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亿元,同比增长4.00%;城乡社区支出79.64亿元,同比增长97.26%;农林水支出0.01亿元,同比下降84.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5亿元,同比增长0.22%;其他支出1.81亿元,同比下降1.09%,其中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79亿元,同比增长9.13%;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5亿元,同比增长52.88%。今年较上年减少部分支出科目,分别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相关的支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相关的支出、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相关的支出、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相关的支出、烟草企业上缴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支出运行特点及增减因素分析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运行特点:
1-12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95.80%,进度在全省各市排名第六。今年以来,我市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地适应推进供给侧改革和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无论全市财政支出进度还是增速均进一步加快,民生支出保障有力,财政对全市经济建设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体现。总体来看,全年支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1、全市支出执行278.9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80%,增支31.63亿元,增幅较上年上涨10.19个百分点。1-12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延续了上年的支出结构,其中公务类支出执行38.14亿元,同比增长12.19%,增支4.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52%,占比较上年下降了0.07个百分点;民生类支出执行231.01亿元,同比增长13.16%,增支26.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2%,占比较上年上升了0.27个百分点;资源勘探等事务及其他类支出执行9.77元,同比增长6.83%,增支0.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0%,占比较上年拉升0.20个百分点。
2、分科目看,一是提高工资标准、办公经费、交通补贴、党建工作、乡镇工作补贴等运行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累计支出22.29亿元,增支3.03亿元;二是继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职业教育投入、扶困助学标准以及提升城区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支出累计支出48.87亿元,增支2.89亿元;三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大力推动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发展。同时,对在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对我市个人或企业申请国内国际专利项目给予补助。科技支出累计支出2.46亿元,增支0.94亿元;四是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提标补助政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支出38.43亿元,增支1.02亿元;五是加大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加快建设县级清洁采暖“以气代煤”工程,节能环保累计支出9.89亿元,增支4.31亿元;六是加大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城乡社区事务累计支出24.02亿元,增支3.46亿元;七是积极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政策,加大对公立综合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累计支出29.27亿元,增支0.96亿元;八是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小额风险补偿工作。全市农林水业支出累计支出41.76亿元,增支8.27亿元,其中扶贫支出累计增支10.11亿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累计增支0.88亿元;九是加大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75亿元,累计增支2.48亿元;十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回购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投入。住房保障支出累计支出11.71亿元,增支1.48亿元。
3、从支出进度看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市的支出情况较上年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观,我市的支出进度为95.80%,较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6亿元,支出进度为98.60%,同比增长40.89%,增支16.04亿元。12个县(区、市)支出进度均达92%以上,增幅除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开发区同比下降外(-8.00%、-9.62%、-1.50%、1.89%),其余县均同比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减因素分析
从资金来源角度分析
2017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92亿元,较上年增支31.64亿元。从资金来源的角度分析,我市收入较上年增收,一是上级返还性收入7.93亿元,较上年增加1.18亿元;二是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市全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达81.22亿元,较上年增加8.5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3.66亿元,较上年增加4.95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2亿元,较上年增加1.06亿元;结算补助收入3.0亿元,较上年增加0.19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9.16亿元,较上年增加0.65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0.69亿元,较上年减少0.41亿元;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新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0.58亿元、新增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89亿元,较上年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增长1.20亿元。
从支出功能角度分析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筹措资金,组织优势财力,运足财政政策,推动转型升级。始终将保障民生需求和民生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两个全面”奋斗目标,坚持保战略、保基本、保重点,用财政工作实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取消工资统发,实现工资发放平稳过渡。我市市直预算单位从2000年实行工资统发以来,有效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面推进,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得到了优先保障,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为适应新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工资发放效率,根据财政部明确要求各地于2017年6月底前将工资统发专户撤销。工资统发模式变更,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共计涉及预算单位360个,涉及人员共计13459人,为确保平稳过渡,我市拟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并将对市直预算单位进行统一安排和相关培训,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可能简化手续,确保了市直预算单位工资及时、准确地支付到职工个人账户。
2、健全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为农业农村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1)、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
2017年,全市“三农”投入76.9亿元,比上年的71.6亿元增加5.3亿元,增幅为7.32%。其中:上级财政46.1亿元,市级财政9.5亿元,县级财政21.3亿元。全市农业投入42.9亿元,比上年的40.4亿元增加2.8万元,增幅为6.93%。其中:上级财政17.8亿元,市级财政3.8亿元,县级财政21.3亿元。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综合运用直接补贴、贷款贴息、担保贷款等方式,引导带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2017年,市级财政配套0.08亿元,用于55户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撬动金融部门10余亿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同时,市财政安排0.07亿元,注资到晋中市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有限公司,用于为中小农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截至今年,已经累计注资0.48亿元,通过逐级上报审核,累计为现代农业示范区124户(次)农业企业担保贷款3.917亿元。通过实行贷款担保,一方面有效地解决了这些企业贷款难,资金短缺的状况,同时使其降低了财务成本,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2)、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一是及时落实农业补贴政策。2017年,共落实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2.64亿元。其中:粮食直补2.16亿元,补贴粮食、薯类作物面积352万亩;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0.48亿元,补贴各类农业机械6909台,受益农户4820户。同时,为了确保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农户手中,杜绝“跑、冒、滴、漏”以及“虚报冒领”的现象发生,各类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
二是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工作圆满完成。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工作是一项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省委、省政府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我市积极行动,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发放工作公开公平稳步推进。解决我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问题,保持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惠农政策的连续性,根据省政府《2015年全省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精神,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协调有关部门从大局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统筹协调、保障落实,按时完成了全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努力,于10月底前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完成了涉及农户的补贴发放工作,共发放农户数为907786户,发放补贴资金1.94亿元。按照“农户申报、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流程操作,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认真核实、全程公开、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发放结果“三公开”,特别是强化各部门间、各程序间的协调联动、信息互通、监督审查,落实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落实不折不扣、不出纰漏,不把对农民的“暖心钱”办成“伤心事”,杜绝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发生。
(3)、创新完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用足用好财政政策,用足用活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们根据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围绕晋中市委、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四大目标任务和25项专项行动,制定了《晋中市创新完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实施,加快推进我市脱贫攻坚的步伐。
一是稳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我们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压减其他专项支出,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确保年度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2017年市财政用于精准扶贫资金1.69亿元,比上年增加0.39亿元,增长29.23%。同时,县级财政也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实现了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有贫困人口的9个县本级财政投入3.57亿元,比上年增加2.49亿元,增长230%。
二是加大对贫困县倾斜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市级涉农部门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直补资金、应急救灾等具有特殊用途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当年本级预算和上级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都向4个贫困县倾斜。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不低于60%向贫困县倾斜。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总量0.16亿元,已向四个贫困县下达0.1亿元,占总资金的60%。同时市级各涉农相关部门安排的资金也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倾斜,2017年增幅均在10%以上。
三是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全市更加重视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四个贫困县在年初都制定了统筹整合方案并完成报备。今年的县级整合方案较去年更加科学,做到内容明确具体,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并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计划整合资金比上年度有大幅增长。要求到年底整合资金与支出要达到90%以上,截至12月31日,计划整合资金规模9.9亿元,比2016年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增长673%。已整合资金规模9.9亿元,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的100%,支出9.49亿元,占计划整合资金的95.4%。
四是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我市根据省财政厅、扶贫办的要求,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晋中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细则》,以(市政办发﹝2016﹞58号)下发,成立了晋中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并组织专题培训,下发工作手册及推广外地典型,建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微信平台,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地及落实贷款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6个县也相应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统一承接山西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1.9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的0.5万农户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两年来,已承接无需申报的资金1.87亿元,承接申报的贷款4.51亿元元,共计承接6.37余亿元。
五是推动市、县直部门(单位)节约公用经费实施定点帮扶。为了鼓励和规范市县直各部门节约一般性支出,并将节约的公用经费用于精准帮扶,我局牵头出台了《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我市公用经费列支扶贫攻坚的财政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截止12月底,市县两级部门将节约的公用经费0.2亿元用于扶贫。市直各部门将节约的公用经费用于扶贫为0.1亿元,其中:2016年0.04亿元,2017年0.05亿元。四个贫困县县直各部门将节约的公用经费用于扶贫为0.1亿元,其中:2016年0.04亿元,2017年0.06亿元。
六是善风险补偿和贴息制度,推进扶贫小额贷款。今年初,我市制定了《晋中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及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明确风险补偿金及贴息资金是由山西省财政、晋中市财政或县财政安排的,用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利息给予的补贴资金。县扶贫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将列入本级预算的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存入专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放大倍数,原则上放大倍数为8倍(含8倍)以上。2014-2017年,在有贫困人口的9个县开展了此项工作。从目前财政口径统计数据看,2014年至2017年12月底共设立风险补偿金1.2亿元,贴息规模0.28亿元,贷款规模10.38亿元,风险补偿金支出0.16亿元,贴息资金支出0.28亿元,其中:2017年投入风险补偿金0.72亿元,贴息规模0.19亿元,贷款规模9.35亿元,截止12月底,风险补偿金支出0.03亿元,贴息资金支出0.19亿元。
三、加大财政社保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做好创业就业工作
继续加大就业创业资金投入。市级财政安排就业创业资金700万元,用于支持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建设补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费补贴以及各项就业等支出。2017年市财政下达就业创业专项资金0.92亿元,其中中央0.7亿元、省级0.14亿元、市级0.07亿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
制定和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一是配合人社部门制定了《晋中市创业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晋中市创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二是制定《2017年市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方案》,并完成了2017年市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重新认定,通过对原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实地考察和严格审核,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由去年的10所增加到12所,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管理。
(二)、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惠及城乡困难群众
继续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是及时落实省政府提高全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17】7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在2016年人均463元/月的基础上提高35元,达到498元/月,将农村低保标准在2016年人均3017元/年的基础上提高343元,达到3360元/年。完成了《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规定的农村低保年提标任务;二是市级财政将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低保补助900万元,并积极督促县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安排0.09亿元,确保城乡低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配合民政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国家扶贫标准等因素,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2020年,原则上每年统一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240元,确保2020年前所有县级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机制。认真贯彻山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民发【2017】57号)精神,解决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生活照料问题,我市建立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机制。一是市民政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意见的通知》(市民发【2017】62号)。明确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三类,一类榆次区为8346元/人/年,二类介休、灵石、寿阳县为8112元/人/年,其余7个县为三类7566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三类,一类榆次区为4500元/人/年,二类介休、太谷、祁县、平遥、灵石为4420元/人/年,其余5个县为三类4290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分散供养对象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月原则上分别不低于我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的1倍、2倍、3倍,分别为60元/人/月、120元/人/月、180元/人/月;集中供养对象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每月原则上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分别为152元/人/月、380元/人/月、760元/人/月。照料护理费发放从2017年11月起执行。二是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标准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实现统一。
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中央、省、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4亿元,其中中央1.82亿元、省级0.41亿元、市级0.21亿元。落实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21亿元,其中城市低保0.03亿元、农村低保0.06亿元、特困人员供养0.1亿元、临时救助168万元(不含孤儿生活补助79.2万元)。市级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按照我市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以及市级补助标准足额列入预算0.1亿元,并及时下达各县(区、市)。各县(区、市)安排特困人员供养补助0.25亿元。
落实残疾人“两补”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均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和负担政策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分别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0.01亿元、0.03亿元,分别安排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03亿元、0.08亿元。全市下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0.09亿元,其中省级0.05亿元、市级0.01亿元、县级0.03亿元;下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18亿元,其中省级0.09亿元、市级0.03亿元、县级0.06亿元,确保全市16982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30349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
(三)、抓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
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负担政策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市县分别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0.2亿元、0.57亿元。全市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42亿元,其中中央3.34亿元、省级0.29亿元、市级0.19亿元、县级0.59亿元,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2017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下发了关于转发《山西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54号),7月份及时拨付企业养老保险提标补助2.02亿元,8月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全部到位。
(四)、做好省、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
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实施4548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是市政府2017年着力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一是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全市4548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7号);二是我市下达省级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资金1364.4万元,用于为左权、和顺、昔阳、榆社四个县4548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进行职业培训,每人补助3000元。截止12月底,四个县已免费对4666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完成省下达年度培训任务4548人的102.6%,培训后就业人数1801人,就业率38.6%。
落实实施2900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一是及时下达省级补助我市240名初筛阳性0-6岁儿童复筛和残疾诊断服务经费7.2万元,完成对292名初筛阳性0-6岁儿童复筛和残疾诊断服务。二是下达省级补助我市2000名疑似残疾人残疾评定服务经费16万元,完成对2581名疑似残疾人残疾评定服务。三是下达省级补助660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经费453.25万元,已完成对678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下达中央和省补助我市康复服务专项资金0.05亿元,其中下达市残联0.03亿元,用于辅具采购。目前已完成辅具采购0.02亿元并下发。
为全市城乡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一是今年3月,配合市卫计委制定我市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市卫发【2017】16号印发。二是按照各县承担工作任务和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下达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省级补助资金421.47万元。
完成新建7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任务。一是市财政足额安排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0.06亿元;二是及时下达省、市财政补助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0.1亿元,其中省级0.04亿元(含彩票公益金补助7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0.06亿元,用于支持2016年和2017年全市10个县7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补助资金管理。配合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市民发【2017】50号)。
(五)、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整体移交的方案。2016年11月15前已完成了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资产整体划转人社部门的工作,并于去年年底前完成了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落实了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2017年经费的预算安排工作。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规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统一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开设了市级财政专户。今年4月,会同市人社局完成各县(区、市)管理的原新农合基金全部划转市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制定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市政办发【2017】80号文件下发,于今年7月起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管理。
积极推进我市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工作。今年5月,配合人社部门制定了《晋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以市政发【2017】36号文件下发。明确从2017年6月30日施行,按照“五统一、一不变”的原则进行合并后基金的管理,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保险待遇不变。6月份,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晋中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基金及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35号),明确从2017年7月1日起,将我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今年6月底,撤消了市、县两级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将生育保险历年结余基金全部划入合并后的医疗保险专户,从7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不再单独征收,并入职工医保统一征缴,实现了一票征收。在基金管理上,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全市统一管理,合并后基金征缴比去年同期增加了0.19亿元,增强了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目前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我局会同人社局等部门制定《晋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市政办发[2017]113号印发,转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预算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财社【2017】1号)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财社【2016】118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市人社办字【2017】28号)、《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结算问题的通知》(市财社【2017】124号)。二是多次召开市财政、人社、市养老中心协调会,安排部署启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工作,为顺利启动实施提供保障。截止12月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完成结算单位202个,结算总人数15186人,其中在职职工10296人,退休人数4947人。从2017年9月启动发放工作(发放单位4个、退休人员31人),12月已发放单位38人,退休人员825人,发放退休费0.03亿元。9-12月共发放退休费0.04亿元。2018年1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启动运行。
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会同民政等部门制定了《晋中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市民发【2017】54号)。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6】12号),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给予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身患24类重特大疾病的晚期患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大病关怀救助。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
(六)、加强社保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
一是为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实现我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会同人社部门制定了《晋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以市人社发【2017】29号印发;二是会同市卫计委制定了《全市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实施方案》以市卫发【2017】16号印发;三是为做好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会同相关单门制定了《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施意见》,以市发改收费字【2017】33号印发;四是为加强晋中市级创业项目库建设和创业项目评审机制,会同人社部门制定了《晋中市创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市人社发【2017】22号印发。五是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会同人社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市人社发【2017】31号印发。六是为切实做好我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工作,会同民政等部门制定了《晋中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以市民发【2017】54号印发。
(七)、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发展
一是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由每人每年补助420元提高至450元。市、县两级财政均按规定的补助标准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12亿元、县级财政安排1.13亿元。截止12月底,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1.43亿元,其中中央6.95亿元、省级2.27亿元、市级1.11亿元,县级1.10亿元。确保全市250.10万城乡参保(合)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补助45元提高至50元。市、县两级财政均按规定的补助标准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市级财政安排0.15亿元、县级财政安排0.15亿元。截止12月底,市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1.66亿元,其中中央1.06亿元、省级0.30亿元、市级0.15亿元。县级财政已到位0.15亿元,确保14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另外,及时下达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0.32亿元,继续支持实施艾滋病、地方病、结核病防治、妇女“两癌”检查、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是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政策。对8所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合理收入按20%由市财政予以补偿,按规定列入部门预算。全年预计取消药品加成收入0.45亿元,预算安排补助0.09亿元,已拨付补助0.09亿元。将离退休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共拨付0.55亿元。对在职职工的人员经费按照编制内实有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财政补助政策,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对市妇幼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院、市中医院等专科医院财政补助予以倾斜,其中对市中医院投入倾斜补助0.03亿元。共拨付在职职工的人员经费0.69亿元。落实各项财政专项补助。对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支出,以及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支出,根据财力情况给予补助。共拨付1.12亿元。
四是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补助。中央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支出,以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时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改革性支出。2017年共下达中央补助资金0.2亿元。
五是全力保障各项计生补助政策的落实。市县财政按规定足额落实计划生育本级补助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市级财政安排0.45亿元。全年共下达各类计生专项资金0.81亿元,其中中央0.11亿元、省级0.26亿元、市级0.45亿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村级服务员工资、离岗村级服务员工资、免费技术服务费等。为落实好国家省市各项计生补助政策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进一步调整完善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根据中央、省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为确保落实政策目标,我市按照普通小学生均600元/年、普通初中生均800元/年、寄宿小学生均800元/年、寄宿初中生均1000元/年、市级特教学校生均6000元/年的标准足额配套补助资金。2017年我市共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55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2.33亿元,市级配套资金0.22亿元,全市符合条件的33万余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受到了免费入学、公平教育的待遇。
(二)进一步完善扶困助学机制
1、继续资助公办义务教育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市级财政年初预算,按每生每年小学不低于1000元、初中不低于1250元的标准,用于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2017年我市共拨付补助资金0.10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0.08亿元,市级配套资金0.01亿元,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2000余名贫困中小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促进教育机会公平。
2、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学杂费。为了将这项政策落到实处,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与教育、扶贫、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努力做到精确到户、精确到人,确保贫困户子女的全覆盖。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扩大我市扶贫助学体系的覆盖范围,提升教育精准扶贫力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受教育的权利。2017年共拨付补助资金0.02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0.02亿元,市级配套资金1.89万元,为符合条件的20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除了学杂费。
3、奖、助、免等各类资助政策持续发力,发挥多元资助功能。一是高校、中职学校奖助学金全年共拨付0.23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0.17亿元,市级配套资金0.06亿元,为符合条件的13000余名学生发放相应奖助学金;二是学前教育助学金全年共拨付0.14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0.11亿元,市级配套资金0.03亿元,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6000余名幼儿发放助学金;三是普通高中助学金全年共拨付0.14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0.14亿元,市级配套资金63.86万元,为全市符合条件的8000余名高中生发放助学金;四是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全年共拨付0.67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0.54亿元,市级配套资金0.13亿元,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近3万余名学生免除了学费。
(三)大力支持教育管理模式创新和教师能力提升
1、2017年,我市率先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了中小学校长“四级九档”职级序列和职级薪酬制度。市财政将职级薪酬经费约0.15亿元统筹列入2018年预算,有力保证中小学校长改革政策顺利推进,落实到位。
2、我市专门遴选全市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担任辅导教师,对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4个贫困县的650名特岗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学点青年教师,实施为期三年的“名师送教进太行、精准支教全覆盖”活动,市级财政共拨付资金0.05亿元用于支持教师培训。此项活动针对性地解决了农村教师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助推教育扶贫,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积极支持市直学校的新、改扩建工程
为了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环境,市政府制定了城区教育设施的新、改建计划,投资建设项目有晋中一幼新建项目、晋中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学校新建项目、青少年实践基地建设、广安高中建设、经纬中学改扩建工程等5个项目。2017年,市级财政拨付资金0.25亿元,用于市城区学校的改、扩建项目的配套建设资金。以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城区学校的办学条件,使我市市城区学校的布局更为合理,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五、构建文化投入长效机制,大力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
通过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经费保障,构建财政文化投入的长效机制,我市文化惠民活动实现常态化,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真正实惠,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市级财政下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26亿元,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担保贷款等多种形式对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进行引导扶持,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二)大力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落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经费保障,统筹安排文化事业费2484万元,用于支持政府购买演出服务补助0.08亿元,支持文化惠民活动开展和剧目创作0.02亿元,支持市属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专项经费0.04亿元,支持晋中大剧院改造及运行补助0.08亿元,支持手工艺博览会0.02亿元,统筹安排资金50万元支持市群艺馆实现免费开放,让广大老百姓充分享受公共文化的普惠性。
2、积极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送电影下乡”活动。2017年,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0.02亿元,用于免费放映电影补助配套;努力保障农村基层文化活动资金需求,按照每村每年1万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0.03亿元,用于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基层服务点运行、农家书屋书报更新、农村自行组织各类演出、农村体育活动和农村电影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三)、创新支持方式,推动我市“双创”工作加快发展
2017年,全市科技投入为2.46亿元,较上年增加62.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8%,在全省位列第二,仅低于太原市,所辖县(区、市)全部完成考核目标,圆满完成省、市考核目标任务。
一是加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市财政安排科技研发专项资金2260万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事业单位各类科技研发项目90个。另外,我们制定出台了《晋中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推行了科技“创新券”制度,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省的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及各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设施,开展研发和科技创新活动。今年,市财政通过省市联动方式,统筹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100余万元,共同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二是大力推动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发展。2017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0.1亿元,通过租赁、改建和市区协作等方式建成了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晋中市创新预孵化基地和榆次区科技孵化基地等一批科技孵化企业,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为我市小微科技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六、积极筹措各类资金,有力支持我市各项事业发展
(一)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一是保障粮食管理经费,维护粮食安全。2017年市财政从维护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足额保障粮食管理经费,截止目前累计拨付粮食管理经费0.39亿元,其中市储粮油管理费0.13亿元,市储粮油利息费用0.11亿元,粮食新增财务挂账利息补贴82.01万元,粮食第三次财务挂账利息补贴0.1亿元,2016年欠拨及2017年预拨市储粮油轮换费0.04亿元。
(二)积极落实资金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晋中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7年)市直有关部门的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按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积极筹措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将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管理。三是根据全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时下达相关资金,截止目前已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9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23亿元、省级资金1.22亿元、市级资金5.46亿元,主要用于了 “煤改气”“煤改电”、燃煤锅炉淘汰、垃圾处理、天然气置换补贴、热源替代集中供热补贴、市县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及维护费等项目支出,大力支持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四是收集、整理、汇总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情况,及时报送资料,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乡村清洁工程。自2013年以来乡村清洁工程已列入新一轮“五个全覆盖”工程,成为政府为人民办实事之一,为促进环境卫生城乡均等化,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新农村,上半年我市下达乡村清洁工程市级配套资金0.34亿元,积极推进我市乡村清洁工程。
(四)加快推进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涉及我市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包括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共涉及5个县11个项目实施主体。截止目前,我市已下达资金1.13亿元,其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项目资金0.50亿元(其中:中央0.25亿元、省级0.25亿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中央资金0.63亿元(其中:中央0.32亿元、省级0.32亿元)。目前,有关县(市)相关部门和矿山企业正在组织申报项目贷款,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五)、积极筹措资金推进我市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防、治、迁”三手并举,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搬迁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零伤亡”的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2020年农村地质灾害理搬迁政府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计算,每户按12.08万元补助。其中,省级财政每户补助6.04万元、市级财政每户补助2.416万元、县(区、市)财政每户补助2.416万元。
2017年我市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为327户,其中榆次区43户、太谷县78户、祁县116户、寿阳县20户、左权县33户、榆社县37户。根据市国土局、市人居办《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的通知》(市国土资发[2016]14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及时下达市级配套资金790.032万元,为确保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切实解决了地质灾害对我市部分村庄的威胁,保障了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积极筹措资金扎实推进我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煤改气”“煤改电”实际情况,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晋中市2017年冬季清洁采暖“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平遥县2016年“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在市政府下达任务后,市、县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冬季采暖“以气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和“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冬季采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部门协调配合,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顺利开展。由市发改委牵头,多次召开“煤改气”专题会议并召开介休现场会,安排、部署工程建设。认真分析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工作通报8期、工作安排4期。一切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在土地占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开展了5次全市“煤改气”督查行动,传导了工作压力,推进了工程建设。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完成。
2017年我市下达“煤改气”任务数111862户。实际开工11.67万户,完成改造用户11.36万户,改造面积达到908.46万平方米;“煤改电”项目任务数为1000户,实际完成数为772户,非营利性公益单位1户,改造面积达到4.9万平方米。
2017年我市“煤改气”工程改造共需资金13.43亿元。按照(市政办发[2017]51号)文件要求,对完成“以气代煤”等清洁供热方式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一次性给予工程实施企业改造建设补贴,主要用于居民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庭院(房屋)以外配套输气(供热)管网、供气站建设改造费用由供气企业、供热公司承担。补贴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具体标准如下:按每户补贴6800元计算(户内采暖设备4000元、庭院内管网及初装费2800元),根据文件精神,市、县应落实资金7.61亿元(111862*6800元/户),其中:市级所需资金3.80亿元、县级所需资金3.80亿元。为确保我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截止目前,已落实“煤改气”资金2.68亿元,其中:省级资金0.84亿元、市级资金1.85亿元;已落实“煤改电”资金0.13亿元,其中:省级资金0.08亿元,市级资金0.05亿元,确保“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完成。
(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2017年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晋中市改善环境质量“三大战役十大工程”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7]28号),根据方案要求,市城区今年要淘汰2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四个外环”内的城中村全部取缔土小锅炉,采用接入集中供热等方式实现清洁取暖。为了确保热源替代工程顺利推进,市财政局、市规管局、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晋中市城区热源替代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晋中市城中村接入集中供热工程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程序,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一是此次热源替代工程遍布我市105平方公里,涉及面积1064万平方米,惠及7.5万户25万居民。其中:淘汰6家供热企业12个集中供热站25台锅炉,共计667吨,涉及4.5万户15万居民638万平米,市财政局筹措资金0.31亿元用于支持热源替代工程。
二是取缔44个分散供热小区燃煤锅炉,涉及0.8万户2.6万居民73万平方米;31个城中村和44个社区约2.2万户7.4万居民335万平方米需接入集中供热。共需铺设供热管网超过500公里,截止2017年底,市财政累计拨付补贴资金3.06亿元用于集中供热补贴。
三是为了实现热源厂超低排放的目标,我市需新建4个大型热源厂(安源王湖站、王杜站,万通小赵站、瑞阳调峰热源厂),再加上铺设供热管网、建设换热站和管网改造等,总投资将达到15亿元,2017年市财政拨付0.13亿元用于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八)、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农危房改造工作是保障民生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省政府启动实施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点内容,被列入省政府“五件实事”之一。根据《山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二[2017]71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对于四类重点对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每户平均补助1.4万元;对于一般贫困户,每户出平均补助1.4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4:3:3分担;县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每户按30元标准,由省财政给予解决。
2017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627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1465户,一般贫困户2162户(榆次区318户、太谷县78户、祁县263户、平遥县251户、介休市622户、榆社县201户、左权县263户、和顺县274户、昔阳县1005户、寿阳县352户)。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及时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33亿元(其中:中央0.06亿元、省级0.17亿元、市级0.1亿元),有效解决了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确保我市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减因素分析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84.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93.11%,同比增长89.42%,增支39.87亿元。
增支的主要方面:
1、2017年,市城区百项城建重点工程当年完成投资190亿元,为历年投资最大、项目最多。其中,完成蕴华街改造、东南外环快速化改造、安宁街西延等7条道路建设工程,“三馆一院一宫”建设陆续投用,10个城中村整村拆除基本完成。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72.20亿元,同比增长100.84%,增支36.25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1.23亿元,同比增长49.32%,增支13.62亿元。城市建设支出6.82亿元,同比增长622.64%,增支5.88亿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58亿元,同比增长1397.25%,增支15.47亿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相关支出7.49亿元,同比增长116.13%,增支4.02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62亿元,同比增长21.14%,增支0.63亿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1.76亿元,同比增长63.02%,增支1.11亿元。其中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46亿元,同比增长73.73%,增支1.08亿元。
减支方面:
1、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支出0.26亿元,同比下降44.57%,减支0.02亿元。主要是资助城市影院减支。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相关支出0.18亿元,同比下降51.53%,减支0.19亿元。
七、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为334.43亿元,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1.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16亿元,调入资金28.8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8.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0.24亿元,其他调入10.32亿元(市本级0.97亿元,主要包括市级各单位交回的存量资金0.84亿元,各县交回市级国库的包括上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金0.1亿元,非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费0.03亿元;区县合计9.36亿元,主要为清理账户调入资金、财政专户资金调入、财政周转金调入、暂存款调入)。上级补助收入中,返还性收入7.9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22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3.66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0.58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89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20亿元;结算补助收入3.0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26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87亿元;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3.10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5.11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9.16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87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0.69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0.10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56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1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43亿元。
表11 2017年晋中市晋中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亿元 |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名称 | 金额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18.06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78.93 |
上级补助收入 | 131.58 | 上解上级支出 | 3.12 |
上年结余 | 12.16 | 债务还本支出 | 17.14 |
调入资金 | 28.86 |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22.63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4.40 | 年终结余 | 12.44 |
债务转贷收入 | 29.37 | 减:结转下年的支出 | 12.92 |
净结余 | -0.48 | ||
总计 | 334.43 | 总计 | 334.43 |
2.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为334.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93亿元,上解支出3.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1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3亿元。
3.结余情况
收支相抵公共财政预算年终滚存结转结余为12.44亿元,结转下年的支出12.92亿元,净结余-0.48亿元(详见表11)。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为121.76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81.40亿元,上年结余7.4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90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0.24亿元(其中太谷县1560万元,全部是2017年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余财政资金;平遥县882万元, 收回平遥县档案局等单位以前年度结余资金88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8亿元。
支出总计为121.76亿元,其中:基金支出84.45亿元,政府性基金上解上级支出0.03亿元,调出资金18.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8亿元。
收支相抵后,我市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转结余为6.1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为0.7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性经营收入0.12亿元,上年结余0.12亿元。支出总计为0.7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0.24亿元,年终结余0.5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为159.26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2.43亿元,利息收入1.34亿元, 财政补贴收入40.57亿元,其他收入0.71亿元, 转移收入0.95亿元。
支出总计为142.4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0.08亿元,转移支出0.24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6.8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3.75亿元。
2017年,从我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总体来看,一是需要我们积极稳妥地编制收入预算,做实打足财政收入。既要考虑我市经济形势稳中向好、工业经济持续回升的积极因素,也要充分考虑“营改增”后收入划分比例调整、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影响。二是需要合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地适应推进供给侧改革和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三是需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所有项目支出要填报明确的绩效目标。统筹扶贫、科技、债券等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第三部分 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2017年,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带领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两个全面”奋斗目标,坚持保战略、保基本、保重点,用财政工作实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一、统筹收支职能,科学谋划财政大盘,推动财政事业合理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增强支出管理的刚性约束,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监管,提升全市财政收支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一)提升财政收入的科学化程度。针对今年全省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合理分析和研判晋中的收入潜力,科学制定收入任务和目标,保证全市财政态势正常发展。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8.06亿元,同比增长17.12%、增收17.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全省第四,增幅排全省第六;市本级和12个县(区、市)同比全部增收,10个县实现超收。并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现状,合理制定全市财政收入的中长期规划,增强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支出进度的常规化考核。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8.92亿元,同比增长12.85%,增支31.75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各项支出需求。同时,为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出台了《晋中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办法》,从4月份开始对市直预算单位及各县(区、市)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进行逐月通报,5月组织约谈了7家连续两个月支出进度排名倒数10位的市直预算单位,6月组织约谈连续两个月预算执行不达进度的昔阳县财政局。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支出进度相关工作。
(三)增强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未纳入中期规划的项目,不列入年度预算。全面启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试点工作,完成公务卡系统和预算执行动态查询系统建设,提高财政资金和账户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预算资金,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将预算单位所有基本支出全部设置为系统自动审批。开展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会计监督等各类专项检查十余次,促进全市财政资金的规范化使用。
二、瞄准工作中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民生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服务人民的工作理念,瞄准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领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全力保障民生发展基本需求。
(一)综合提升民生发展水平。2017年,全市民生类支出231.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2%,同比增长13.16%、增支26.87亿元。粮食直补、“暖心煤”等各类惠农补贴足额保障,涉农补贴资金实现封闭运行、直达农户。城乡低保、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基本公卫等各项社保提标政策落实到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健康晋中建设得到有力保障。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构建了一套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规模持续扩大,各类文化设施和文化场馆品质不断提升。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切实做到扶贫资金“双增长”,2017年市财政下达扶贫专项资金1.68亿元,同比增长29.23%。出台《晋中市创新完善财政政策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全市用于扶贫的资金总量不断增加。市本级设立5000万元农业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及贴息资金,鼓励机关单位节约经费用于扶贫,多渠道支持脱贫攻坚。
(三)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拨付资金42.84亿元,开展市政重点工程项目132个,支持城市道路建设、街道综合整治、城市园林建设、街道亮化、污水处理和小街巷改造等,综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涉及村道路硬化、村道路亮化、人畜吃水、自来水管网建设等十多项惠及农民的公益工程,受益人口67万。支持危房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下达资金6.91亿元,用于“煤改气”、“煤改电”、燃煤锅炉淘汰等,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空气质量改善。
三、支持转型综改,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推动产业结构多元发展
不断放大财政资金效用,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持续壮大产业扶持资金,支持转型综改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企业升级壮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推进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财政厅《关于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和开发区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精神,在2010年省政府批准晋中市财政管理体制范围内,制定了《调整完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政体制方案》,明确了开发区与榆次区、市本级与开发区支出基数和上解金额,明确了开发区税收征管范围和划转基数,确定了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市级调整和完善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税体制工作全部完成。
(二)优先支持“农谷”建设,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将扶持“农谷”建设列入全省强农惠农政策,每年予以支持3000万元。
2017年到位资金,作为“农谷”建设基金政府资金,用于科技攻关、农业创新和人才引进等。2017年12月又争取省财力补贴2000万元,专项用于“农谷”建设。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省扶贫开发公司在“农谷”建立分公司,并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撑。市级给予重点扶持,从新增债券资金中拨付6亿元,从项目资金中切出3000万元,专项用于“农谷”项目建设。农业担保贷款上重点向太谷倾斜,太谷在保农业企业占到全市的三分之一以上。向财政部和农业部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国家已经立项,按以奖代补形式,奖补资金1亿元。
(三)扶持新兴产业壮大。新设立“晋中市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共拨付资金5490万元,重点支持和引导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旅游文化、科技创新等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培育转型升级新动力。下达市级产业资金3.32亿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吉利汽车、晋能光伏、科创新城的政府性奖励扶持等,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下达中小企业资金3267万元,主要用于“小升规”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和业融资模式创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升中小企业的规范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落实“减税降费”,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明确目录清单以外收费有权拒缴。
(四)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力度,提高PPP项目质量和规范程度。全市PPP项目储备数量达74个,总投资规模583亿元,已启动实施项目31个,其中市级10个、县级21个;示范项目13个,其中省级示范项目10个,国家级示范项目3个。市本级已启动项目12个,总投资156亿元,政府前期股权投入仅为4.87亿元。
四、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
(一)建立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提请市政府成立了晋中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和《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并于11月,编制《晋中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提交市政府批准并印发。2017年,共获得置换债券额度30.13亿元、新增债券额度25.05亿元,均已下达市县、运行良好。
(二)着力支持“三基建设”。加大基层建设投入力度,提高乡镇运转经费标准,发放乡镇干部伙食补贴,支持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和改善乡镇机关生活条件,着力保障乡镇人员、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和大学生村官补贴发放。提高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标准,在省确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上,再提高5000元,加大对村级组织的保障力度,全年共下达补助资金1.9亿元。
(三)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硬化预算约束,出台《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强化市直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规范运行,并形成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打造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市本级219家非涉密预算单位都已经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强化预算绩效理念,所有项目支出要填报明确的绩效目标,集中财力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市级非税收入全部编入市级预算草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成了2016年度市属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暨主管部门经营绩效监管考核和2017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五、开展“两学一做”,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学用讲话取得实效
坚持把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局统领,作为推动全市财政工作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的根本任务。
(一)主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局的首要政治任务,增强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了贯彻十九大的“一通知三方案”,邀请十九大代表和省市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党组书记带头做报告宣讲和精神贯彻,党组成员轮流到党支部讲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并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全局大会、单位电子屏、大调研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和宣传。
(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交流会,局党组集中学习研讨16次、机关党委组织集体学习10次,邀请专家讲座4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出台27项改革措施和18项全力攻坚深度贫困财政保障措施。用脱贫攻坚促进“两学一做”,开展了“五四”扶贫实践行、“六一”关爱助学行和“七一”党员慰问行等系列扶贫实践活动。
(三)不断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坚持依法理财理念,提升依法用财能力,推进财政法制化建设,全年共修订出台各类制度35项,健全和完善了全市财政法制体系。开展内控建设,强化内部管控,制定27项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形成了“1+12+27”的内部控制模式。依法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方案,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调整,推动财政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六、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财政干部素养提升
坚持把党建落到实处,将党建和财政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构建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组建设的各项要求,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9次,召开机关党委会议8次,及时传达上级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局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加强和改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各支部“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并对顺利完成局支部换届。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点要求,制定《晋中市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意见》,对党风廉政工作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9位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任务42项。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签订完成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80余人次。认真开展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自行“回头看”专项行动,对照查找出2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修订完善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开发了财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目标任务考核的日常化、规范化和自动化。
(三)不断加强“三基建设”。在支持全市“三基建设”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三基建设”水准。制定《“三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16个建设任务、49项具体措施。推动财政信息化建设,完成了政府财务编报、批办事项一体化等系统建设。制定完善“三手册一指南”,制定完善基础工作目录和工作运行流程图,形成了岗位责任体系。组织“五星”级党组织创建和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和评价体系,开展干部基本能力实践锻炼,提升财政队伍的战斗力。
除此之外,在会计管理、基础信息统计、老干部管理、财政宣传、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也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许多工作名列全省全市前茅。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财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比如,全市的财政规模偏小,支持转型发展力度不够;新兴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层次低、布局散等情况;财政扶持方式单一,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不高;民生需求不断加大,财政保障难度加大;民生保障处于初级层次,精准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的限制、又有财力不足的困扰。下一步,全市财政要认真审视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改进。
第五部分 财政发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年来,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果,但在经济发展、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收入收入规模扩大,财政收入发展向科学化迈进。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8.0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1.8亿元,同比增加21.18亿元、增长34.9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升近10个百分点,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之比由2016年的6:4变化为7:3。税收收入可以更加直观的体现经济发展潜力和程度,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一方面,体现了全市财政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并向科学化和可持续化不断迈进;另一方面,展现出企业的盈利增加、产业的发展壮大,以及经济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说明了全市近几年来促进转型、推动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二)县域收入完成良好,新旧动能持续发展。全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07亿元,同比增长16.39%,增收12.12亿元,超过序时进度8.25个百分点,12个县(区、市)全部实现同比增长。增幅最高的达43%。1-12月份,从我市重点监测的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看,总体呈现传统行业与新兴产业齐增收的良好态势。从传统产业“煤焦冶电”情况来看,四大行业税收比重大幅提高,煤炭行业税收同比增长119.12%,焦炭行业税收同比增长225.87%,冶炼行业税收同比增长488.13%。四大行业占全部税收总额的46.88%,拉动全市财政收入增长37.09个百分点。新兴产业成效显现,制造业税收同比增长100.49%,特别是技术含量与附加值较高的制造行业增速较高,如:汽车制造业税收增长659.56%,造纸和纸制品业税收增长338.1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税收增长145.8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9.30%,通用设备制造业税收增长38.97%。
(三)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但问题依然突出。晋中经济倚重于煤焦产业,结构单一的问题比较突出,受全市经济结构决定,晋中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煤炭及相关产业税收,煤炭形势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市的财政收入。几年来,全市做了大量的工作来培植和涵养财源,包括现代农业、旅游业、新能源、特殊装备制造等等,但受经济发展换挡、支柱产业疲软、产业规模初期和地域局限性等影响,财源结构多元化的局面还停留在初级阶段,难以对全市财政收入形成强有力地拉升。
(四)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以2014-2017年为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16亿增长到了279亿,三年间增长29.17%。反观四年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18亿元、100亿元、101亿元和118亿元,2017年收入水平刚刚和2014年持平,并且近几年的支出结构并没有缩减,反而不断加大,更加扩大了市域财政的收支矛盾。虽然经过几年发展换挡期的经济结构调整,省市的经济正在复苏,但短期内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是市县财政面临的头等难题。
(五)支出还需不断细化,保基本还存在较大压力
全市财政收入都还处于恢复性增长,持续稳定增收的前景还不明朗,支出的刚性需求并没有减弱,基层财政运行困难的局面依然存在,市县两级财政保基本还存在较大压力,吃饭财政的特征依旧明显。今年,省里依然会出台相关的提标政策,对于财政供养人员较多的县,会形成较大的保工资压力,各级财政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各类因素,把预算做细做足。
(六)改革任务不断加重,工作推进难度加大。
近几年,财政每年都有几项新改革和新任务,相较以前变化非常大,比如预算管理改革、预决算公开、内控机制建设、PPP模式等等,公开化、透明化和法制化是总体趋势,财政工作任务的难度和强度越来越大。并且在市政府层面的决策中,财政承担着越来越大的责任,许多事情都需要财政决策或者财政拿出相关意见,但财政局限于部门角色及工作任务,对于全局性的工作把握还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十九以后,财政工作面临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第六部分 2018年财政工作思路和重点方向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初始之年。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营改增”、煤炭价格趋于稳定、支出需求等因素,结合全市中长期收入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增长8%。在支出方面,要坚持保重点、压一般,留足重大民生政策资金,形成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合力。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从促进财政实力壮大、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入手,提升财政推动转型、促进发展、创新驱动的基本能力,全力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向好发展。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支持转型综改,着力探索财政支持转型发展新路径
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持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相结合,着力支持一批煤炭延伸转化以及清洁高效利用的转型项目和重大转型企业,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放大财政资金效用,依托产业扶持资金、产业投资资金等政府基金,支持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推动新动能发展。
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通过补助贷款贴息、奖励、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中小微企业壮大。继续推进政策性担保、企业应急周转金等工作,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财政支持。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推进市属企业经营绩效管理常态化,不断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效益。支持国有企业混改一批、退出一批、出清一批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支持组建晋中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监督检查,有序开展政府经营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引导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落实省对县税收增长奖励扶持机制,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对新兴产业、第三产业县级上划省级税收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市级择机对扩权强县试点县开展奖励试点,调动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二)明确当前工作核心,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当前,全市政府债务总体可控,但部分县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增加较快,风险不容忽视。要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积极推进交通领域债务置换和剥离,充分利用PPP政策转化政府存量债务,将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明晰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市县各自对本地债务负责,层层压实责任。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坚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违规举债的要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倾力支持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保证现有扶贫资金投入不减,并进一步提高扶贫支出的规范化程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进行实质整合。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加大产业、教育、健康扶贫支持力度,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制度,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动改善贫困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竭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建设美丽晋中,把打造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方向。稳步增加污染治理投入,逐步扩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模,提高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补贴比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奖补机制,用环保倒逼经济转型。拓宽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加大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建设。
(三)抓住重要重点领域,着力推动市域经济品质提升
支持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发展。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税收收入增量市级分成部分予以返还奖励。安排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和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落实好省级发展战略,用好用活省级“农谷”支持发展资金。市级继续设立农谷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产、学、研新高地和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平台,多渠道、多方位提升“农谷”发展品质。
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将文化旅游产业纳入市级重点支持领域,努力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重要支柱产业。探索多渠道文化投入机制,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金和传统企业转型资金等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安排旅游专项资金,通过央视媒体、各大城市户外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层次推广旅游形象及旅游产业。
(四)打破经济发展制约,着力破解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瓶颈
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落实全省扶持农村信用社的五年退坡政策,全面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分类整合,充实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增强融资担保实力。
引导科技创新。支持“晋中创造”以及创新平台、创新体系和创新行动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设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孵化基地、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和能源革命重大专项。推进科技创新券制度试点工作,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转型发展能力。实施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补助办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激发人才活力。加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搭建各类人才载体平台,在成果转化、表彰奖励、政府投入等方面形成鲜明引导,吸引外来高精尖和高层次人才,激发本土人才回乡创业发展。重点突出“高精尖缺”人才支持,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专项支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现代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
支持打造品牌晋中。建立品牌奖励制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晋中质量和品牌奖励,引导鼓励企业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品牌。支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首席质量和品牌官制度。树立抢跑意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投资无审批改革,打造公平透明的商业发展氛围。
(五)推动民生均衡发展,着力解决民生领域关键问题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民生新发展理念,瞄准民生发展关键领域,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证民生支出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与此同时,按照中央的要求,过度承诺、标准过高的支出,要坚决降下来,不能搞财政支出泛福利化,不能举债过日子。债务风险已经较高、社保基金入不敷出的地区,更不能追求高福利和盲目向发达地区看齐。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支持农村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推进提质增效、绿色发展、产业融合、支撑保障、美丽宜居“五大工程”。增加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续开展一事一议,支持农村改善公共基础设施、乡村清洁和美丽乡村建设。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动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升级,支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不断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继续提高城乡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着力保障“健康晋中”建设。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障机制,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兜底保障。继续提高养老金标准,促进养老福利体系完善。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六)夯实财政基础工作,着力提升改革管理绩效
推动财政收支可持续化。合理规划中长期收入目标,保持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合理增长和可持续化发展。严格执行省市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度,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者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调整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探索建立财政收支动态分析机制,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严控行政事业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规定某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不得规定财政投入增长比例,不得规定按人均经费标准安排项目支出。
推进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规范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推动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严格存量资金清理措施,定期对市、县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电子化支付正式上线。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科学编制采购预算,简化采购程序,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果。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探索在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采购项目备案、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等方面实现信息化。创新采购监管方式,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落实政府采购联合惩戒制度,努力创建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大对民生资金和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资金的挤占、挪用,督促民生资金落实到位。推进财政监督业务转型,推进内控制度向基层拓展,构建覆盖到乡镇的完整财政内控体系。
2018年,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拓展,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用财政工作新作为,展现财政干部新风貌,推动全市财政事业取得新进步!
2018年1月30日